

上图为姜群坚的真证;下图为教育局的假证
在湖南宁乡县教育战线,曾几何时冒出了一件滑天下之大稽的荒唐事儿: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下的一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竟然有两个乍看起来没啥差别的版本——两本证的代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名称和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业务范围等,都完全一致。然而,就像一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只能有一个版本一样,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只能有一本,形象地说,这本证只能是“独生子”,不可能是“双胞胎”。宁乡县教育战线真真切切地出现了两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尽管这两本证高度近似,难分真假,但政策惯例告诉人们,同一天不可能发两本同样的证,其中必有一真,必有一假,这和逻辑推理中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之间的关系的实质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是一样的道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两本证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姜群坚,由此我们首先要肯定姜群坚的真实性,这两本证孰真孰假,其最有发言权的当然也是姜群坚:“我的证是经得起任何检验的真证,教育局的证是带着不良之图刻意炮制的假证”!“宁乡县教育局为了掠夺我为法人代表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这块牌子;为了借这块牌子套取国家资金,不惜造出一本几可乱真的假证,不过教育局的‘假洋鬼子’虽然很逼真,但仔细辨别还是可以发现好几个破绽”!
对照文前的图片,我们确实不难看出两本证的细微之差别,相比姜群坚的真证,教育局的假证其“民政字第”四个字位置低一点;其“有效期限”中的年月日稍低于两旁的字,而教育局的年月日是和两旁的字平行的;姜群坚的真证只改了一个公章,而教育局的假证改了两个同样的公章;姜群坚的真证,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10个字在花边之外,而教育局的假证在花边之内。
附:宁乡县教育局炮制假证的背景和意图
姜群坚是“登记证书”合法持有者
2009年底,姜群坚投资购买接手了廖懿平举办的“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后,依法向宁乡县教育局提交了变更申请,县教育局于2009年12月8日作了同意变更的批复,姜群坚于2010年1月正式接管了学校的一切事务。为了响应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特殊教育事业的要求,姜群坚依法向县教育局提交了将“宁乡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请示报告,县教育局经认真审查研究后,于2010年3月12日作出了同意将“博爱”更名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批复,并为“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办理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010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8日。办学许可证办好后,姜群坚又到宁乡县民政局办理了手续,民政局于2010年4月1日给姜群坚下发了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至此,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依法办理了一切登记手续,自 1999年起至今的13年多时间里,该校成为全县唯一一所依法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这也就说明一个事实:姜群坚是“登记证书”的真实和唯一持有者!
教育局直接发文强行更改校名涉嫌违法
在2011年2月25日之前,整个宁乡县仅有姜群坚这一所经依法批准、办理登记、正式教学的特殊教育学校,根本就不存在校名重名一说,更不存在该校后面注明(民办)一词。教育局称2010年3月16日给姜群坚送年检评估通知时,姜群坚的学校大门紧闭,拒绝参加年检,这明显是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捏造!姜群坚是2009年举办的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发给她的办学许可证的时间是2010年3月28日,如果姜群坚联系不上,紧闭大门,拒绝年检,教育局又怎么可能会在姜群坚拒绝年检后,给姜群坚颁发办学许可证呢?须知,办理登记是需要严格审查资料的,如果联系不上姜群坚,姜群坚又怎能领取办学许可证和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的呢?而且教育局也无法提供该年检通知文本,国家有严格的档案制度,被告不可能无法提供,由此只剩下一个无法辩驳的解释:教育局为了达到非法吊销姜群坚办学资格而故意捏造事实!
实际上,教育局是在滥用职权拒绝和百般阻拦姜群坚依法正常申请年检:姜群坚多次向教育局申请年检均遭拒绝,而只同意姜群坚申请“博爱学校”年检,一句话,姜群坚不同意更名就不给年检!教育局以此故意妨碍宁乡县特教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以剥夺姜群坚的办学资格。宁乡县教育局于2011年2月25日所发出的要求姜群坚更改校名的通知,成了该局拒绝和阻挠姜群坚年检的铁证!很显然,姜群坚不能正常办理年检,是教育局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的结果,姜群坚没有任何过错。
为掠夺“宁乡县特教学校”这个名称,宁乡县教育局一方面逼迫姜群坚将校名更回原先的“博爱特教”,一方面不让姜群坚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年检,而另一方面又于2012年8月9日串通县民政局个别领导,在宁乡报上刊登声明:以“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年检不合格为由将其“取缔”。三管齐下,四面挤压,用心何其阴险!
380万元建校资金给姜群坚惹来滔天大祸
或问:宁乡县教育局强行要求姜群坚更改校名意欲何为?原来,姜群坚得知教育局于2008年以 “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名称向国家申请的380万专项建校资金,已经于2010年7月下拨到宁乡后,便向该局申领此款启动学校建设,此时宁乡县教育局却突然变脸,声称:这笔资金不能给民办公助的“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 该局个别领导为把姜群坚上报国家审批的380万元资金及当地政府的100万配套资金,转移给办学校的亲朋好友,不惜动用各种方式压制“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并多次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姜群坚。
尤其是2010年8月6日,宁乡县教育局打电话将姜群坚骗至宁乡县教育局协商建校专项资金,但当她到达后,该局的领导即指使手下人将姜群坚暴打,让姜群坚当场窒息晕死(有法医鉴定为证)。
这次暴打并未让姜群坚屈服,她继续据理力争属于“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建校资金。宁乡教育局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从2010年7月底开始非法扣留、取缔该校所有的各上级机构的培训、学习及教育的任何会议通知,使得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不能正常执行上级的规定。至2011年2月18日,宁乡县教育局竟然将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专项建校资金强行挪用到新建的宁乡县虎山特殊教育学校(据知情人说,虎山特校名义上是公立学校,实际上是县教育局几个领导以亲属名义创办和运作的)。
对“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打压仍未止步;对姜群坚的打击迫害也在变本加厉。2011年3月9日,因宁乡县特殊教育学校拒绝交出印鉴证照,县教育局个别领导竟然带人闯进学校抓姜群坚,姜群坚从当日起被迫流落他乡至今不敢归家。
法官坚守正义将阻挡教育局的非法图谋
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人民法院和广大人民法官,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司法审判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也是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寄予很高的厚望,对人民法官讲理评理寄予很高的期望,正如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所说的:“法官应当成为社会公平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平行为的标杆,社会形象的表率。”据了解,姜群坚已将违法行政、强行要求其更改校名的县教育局告到了宁乡县法院,有人担心主审法官会顶不住来自县教育局及其关系网的压力而作出违心的不公判决,但我坚定地相信宁乡县法院及其主审法官不是孬种,而是顶天立地、能坚守公平正义的“法律守护神”,智慧的主审法官能洞察出宁乡县教育局蓄意编造证据、截留相关教学通知、拒绝姜群坚年检等一系列违法事实及背后的真相,并作出将得起时间和事实检验的公正判决,我看好主审法官的正义感和良知!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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