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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高速公路(一期),是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招标的一个项目,其业主单位是河南省机西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本该是公正的招标却因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严重违法变了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而在此次投标中,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其4个全资子公司、两个控、参股公司各自参与了同一标段的投标;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其3个全资子公司、1个控股子公司(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各自参与了同一标段的投标,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2个控股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各自参与了同一标段的投标。以上参与投标的公司,即使不是行内人士,通过简单的查询也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这些公司之间的隶属关系。而河南省交通厅对如此明显的情况却视而不见,不仅让这些公司参与了投标, 最后还使得其中两家公司中标。
河南省交通厅这种行为,不仅使得本次招标过程中变了味,更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引起了行业内的强烈不满。时至今日,在其它公司不断的反映投诉下,河南省交通厅依然遮遮掩掩,不愿意正面回答。是什么原因让河南省交通厅知法犯法,我们依然不得而知。为此,我们强烈希望河南省交通厅的主管部门及领导能引起高度重视,给相关单位和社会一个圆满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国家总理签发执行的行政法规,这个法规对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来说还算不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