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所处山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客观环境以及纠纷多发生于家庭内部或熟人之间、矛盾类型相对集中的案件特点,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和谐无讼村落”建设,强化纠纷研判、类案预防、法制共建、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整合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力量,发挥村民自治与司法引导功能,实现诉讼数量逐步下降、治安环境逐步优化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效果。
强化纠纷研判,为村镇发展营造稳定环境。该院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常态沟通,为区域发展提供法律咨询与建议;结合区域政策调整、阶段发展特点加强纠纷研判,采取针对性举措,防止类型化纠纷大量产生,影响社会稳定。如,针对辖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出台后涉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可能大量产生的情况,斋堂法庭选取政策出台后首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与基层组织提前沟通,邀请存在相似纠纷的群众参加旁听,以“预审判”的形式加强对纠纷的预防引导。
强化类案剖析,形成类型化纠纷预防机制。该院针对法庭收案数较多的离婚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常见纠纷进行类型化分析、归类,总结此类纠纷出现的原因及特点,形成类案纠纷预防提示,综合运用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教育,形成常态化纠纷预防机制。
强化法制共建,提高纠纷自我调处能力。该院还发挥基层组织发现纠纷更及时、解决纠纷更便捷的优势,法庭巡回审判党小组与“无讼村落”创建示范村党支部开展法制共建,加强对村集体中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培训,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解决纠纷能力,促使纠纷在未激化之前在村内化解,实现“小纠纷不出村”。
强化诉调对接,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该院对于诉至法庭的纠纷,依法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化解。依托“两专一结合”诉调对接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矛盾化解。截至目前,12起纠纷在诉前阶段化解。对于涉及村民的案件,收案后及时与当地基层组织沟通、了解情况,邀请村干部参与诉前调解、见证现场勘查,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强化巡回审判,发挥审判工作示范效应。门头沟法院依托巡回审判点、司法宣传点、民调指导点“三点合一”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针对相关镇、村多发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在做好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巡回审判的法制教育作用,于庭审后进行纠纷争点提示、法律规定解读,并就旁听群众的疑问进行解答,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