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创建服务型党组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指引,坚持“心贴心、面对面、实打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心贴心”建设服务平台。该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人、财、物的优先保障,着力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贴近群众、方便诉讼的作用。计划在较为偏远、群众诉讼不便的石蟆镇和经济发展迅速、人口集聚较快的双福新区新设2个人民法庭;建设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投诉、接访、咨询、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诉前调解、司法救助、收费退费等功能优化整合,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便民诉讼网络。在2007年率先于全市法院系统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基础上,推进新一轮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现已在全区范围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站(点)27个,聘请便民诉讼联络员110名。
“面对面”服务群众需求。该院利用“院坝会”、巡回审判、审务进园区、各类专项执行活动等时机,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园区“三进”活动;坚持在各种节庆和集镇赶集日等时机组织干警和青年志愿者到场镇、社区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在全市率先研发多功能流动法庭,整合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等功能,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司法服务。
“实打实”解决群众困难。该院坚持司法公开,解决群众知情难。坚持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听证、审务公开“六公开”。在院机关大厅、立案大厅、四个人民法庭设置公告牌、公示栏、触摸查询屏、电子公告屏。24个法庭全部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探索建设庭审直播墙,开通法院外网、公众服务网、手机报、院长邮箱,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法院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在公众面前;实施诉讼费减、缓、免,解决群众诉讼难。坚持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采取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其能正常参加诉讼。今年1-8月,已累计减、缓、免交诉讼费325810元;多渠道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经济困难当事人生活难。对受理的执行、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涉诉信访等案件中生活、医疗等特别困难的自然人,依照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通过与区级有关部门协调,建立起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法律援助、爱心帮扶平台对接机制。自2007年区司法救助基金建立以来,已向130余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0余万元。联系有资助意愿的企业帮扶不符合民政等救济帮扶条件的困难群众,共签订帮扶协议6人,帮扶就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