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利区法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文明执法活动的开展,干警宗旨观念、执法为民意识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法院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10月2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707件,同比上升32.4%;审执结564件,结案率79.8%。
坚持司法为民,加强巡回审判。吉利法院深入推行“一村一社区一法官”便民工作制度,在立案庭设立调解中心,在二十九个村设立巡回法庭服务站,强化先行调解,推行司法确认,使巡回审判制度化、常态化。对争议标的不大、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诉前采取委托调解、上门调解、圆桌调解等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今年有92起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加强诉前、诉中、判前调解工作,促使矛盾纠纷平和解决,调解撤诉237件,调解撤诉率60.2%。开展“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活动,坚持巡回审判办案模式,巡回审理案件240件,减轻了群众诉累。落实“菜单式服务企业”模式,为企业追回欠款3678万元,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服好务。
坚持司法公开,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37份,庭审网络直播案件146件。建成了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的便民互动平台,发布微博600余条,编发微信、微视20余期。坚持“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10多次。
坚持服务基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深入建筑工地、厂矿企业提供咨询400余人次,发放《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彩页、便民联系卡,为农民工讨薪支招打气。二是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免收诉讼费、执行费,共审执结28件。三是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向中小学生赠送《留守儿童普法宝典》口袋书,通过交朋友、送温暖等形式,爱心帮扶留守儿童。
坚持司法民主,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党的领导,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全面监督之下,深入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改进。建成“代表联络之家”,召开座谈会7次,加强了同人大代表联系。采用定期向代表发送手机报的形式,及时汇报法院工作。开展集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落实结对联络制度,当面通报工作,诚恳征求意见。增补任命人民陪审员24名,数量达到73名,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双倍增”任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1件,陪审率达到97.6%。
文明引领执法,执法促进文明。吉利法院坚持文明司法,整体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在2014年度全省161个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中,区法院位居全省第四名、全市第一名。(李向前,1393993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