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威胁着大众的正当权益,但值得庆幸的是大众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只要一触及到群众最后的底线,群众就要维权到底。近年来与许多电视台为牟取利益,在电视节目中乱加广告前段时间江西瑞昌市的电视台这个问题尤为严重,激起群众的激烈讨论。
据当地群众称,瑞昌广电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在电视屏幕上投放字幕广告,无论是什么频道任何时段都有!最上面是从右向左滚动字幕广告,左下方一块是特效字幕广告,有时最下方也是滚动字幕,有时还有什么“无痛人流、宫颈糜烂”等字幕广告出来,这让观众非常气愤,很多时候不愿让孩子看电视,害怕带坏小孩子,这件事也被许多网友拿来讨论。有的网友说:有线电视是收费服务的,这样不是坑害消费者利益吗?这事不知道归什么部门管啊!真期待有领导出面解决,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干净的电视银屏吧!还有网友说:民生无小事,此事已在瑞昌吧引起很大反响,相信省广电局会妥善处理,给百姓一个答复。还有网友评论道:瑞昌广电局的领导,你们这样强奸我们的眼球,还想不想要乌纱帽了!更有甚者把把瑞昌电视台这一行为比喻为强奸观众的视线,当然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称加广告也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观众不喜欢可以换台或者关电视嘛。等等等等。
可事实上瑞昌电视台这一行为的确是违法的,2008年7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曾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构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7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令行禁止,坚决停止在转播和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任何商业广告,电视台可以加广告,但想瑞昌电视台这种情况就太过分了,瑞昌市民依据法律向上级投入,最终结果是有效的,电视台已经做出改正,瑞昌市政府也将加大监管力度。
群众维权是必要的,依据法律,以法律为可靠的后台,做自己的主人,不让任何侵权行为在自己的身边发生。
转载 消费日报http://sy.xfrb.com.cn/newsf/2014/07/21/1405913778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