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携手虎林市、饶河县、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起“携手保护乌苏里江界江”专项活动,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是我国唯一一个界江与湿地一体的自然生态模式,它的特殊位置对于保护黑龙江省东部山地、三江地区,边境地区的国土安全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违建房屋
2020年4月,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在线索摸排过程中了解到,东方红国家湿地保护区内存在违章建房的情况,了解情况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抽调干警去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得知此处违建房是之前在这里种地的农民盖的房子,种地期间在此居住。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我院领导多次与种地农户沟通,和农户讲道理,讲法律,农户终于同意拆除违建房屋,但是提出条件,要求我院协助拆除并把拆除后的砖头运输到他家里,我院领导同意,并同林业局协商此事,最后商定由林业局和湿地管理局安排人员车辆帮助拆除并运输。


2020年4月底,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会同东方红国家级自然湿地管理局、东方红林业局大塔山林场,用消防坦克拉倒这处违建房屋,由于道路原因其他车辆无法进入现场,拆除作业先暂停,等道路条件变好再进行。2020年5月20日,东方红人民检察院会同东方红国家级自然湿地管理局、东方红林业局大塔山林场,拆除了这处违章建筑,并把拆除后的砖头等物品运送回农户家中。



这处违章房屋面积7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动用了消防坦克、挖掘机、农用运送拖拉机,耗时2天,动用人力20余人,将存在10多年的违章建筑夷为平地,被修整后的湿地又恢复了天然英姿。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上三大生态系统,在抵御洪水、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碳循环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宝库”和“储碳库”,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和稀缺资源。可以说,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
(作者:卢钰 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