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以及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据悉,本次入围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均为中国法院2020年度终审生效的案件,具有重大影响力、广泛社会关注度、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对后续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在十大案件中,“红牛”商标权属纠纷案是唯一一个涉及商标权属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就“红牛”商标权属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上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胜诉,天丝集团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该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起到典型的示范作用。
“红牛”商标权属天丝集团
红牛饮料在中国乃至全球都闻名遐迩,但红牛饮料所属公司天丝集团对国人来说却有些陌生。天丝集团的创始人、红牛饮料的发明人许书标先生是泰籍华人,祖籍海南。1975年,许书标先生发明红牛的配方,从此这一罐小小的饮料便开启风靡世界的传奇旅程。
1993年,正是华人企业家融入改革开放浪潮的重要历史阶段。许书标希望为家乡的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他便在祖籍所在地海南设立了国内的第一家红牛工厂——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红牛由此进入中国市场。1995年,为了向更广大的中国消费者提供红牛产品,许书标与合作伙伴组建合资公司,由天丝提供商标许可、香料和配方,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
2016年天丝集团与合资公司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天丝集团决定不再续约。2019年11月末,北京高院作出驳回合资公司关于“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请求,并明确“红牛系列商标”属于天丝集团所有。
2020年4月,合资公司再次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天丝集团法务团队在红牛打假维权方面一直在行动,也得到了各地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与认可,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双管齐下,维权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京东、天猫、中石油与中石化旗下超市、沃尔玛等商超渠道已经重新上架正宗“红牛”商标产品,不仅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件传递知产司法保护强烈信号
在“红牛”商标权属案中,法院认为商标作为无形资产,除了具有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会因实际的使用、宣传而发挥广告、表彰等其他功能,其中形成的商品声誉、商业信誉则是依附于商标存在,而商标的所有权一般仅为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作为无形资产的客体并不适用添附取得,因为商誉是承载于商标之上,不能脱离商标而独立存在,二者无法进行现实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红牛系列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法律层面不仅平等保护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明确传递国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同时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在点评时也提到,该案判决厘清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使用的法律界限,释放出平等保护国内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积极信号,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红牛系列商标”商标权属纠纷案的终审宣判,也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精神,更是践行中央多次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此案也引起国内外社会主体的广泛关注,彰显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基本原则,对营造我国市场化、法治化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作为全球知名品牌,红牛品牌已经在中国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蓬勃发展,从1993年至今,天丝集团已经服务中国市场28年。天丝集团表示将积极维护“红牛”品牌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为中国及全球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未来,相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积极投入维护知识产权、消费者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中,不论是企业、消费者还是整个社会发展,都能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