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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行股份认购通知书

中国工商法律网 2010-12-14   来源:   编辑:
 

发起人___________:

    _____股份有限公司募股期限将于明日截止,但原计划向社会发行的____股尚无人认领。请您(贵单位)根据发起人协议书第___条的规定,认购全部未发行股份(认购未发行股份的___%)。如认购,务请于明日__午___点前到____证券公司办理认购手续。如因不及时认购导致公司不成立,您(贵单位)应根据发起人协议书第____条规定承担责任。

  

                     此致

 

敬礼!

 

 

发起人代表:(签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1.未发股份认购通知书,是等筹办人发出的要求发起人按照发起人协议的规定,对剩余的未发行的股份进行认购的书面文件。

    该通知书的基础是发起人协议。对于未发行的股份,发起负有认购的义务。按何种比例、何种方式认购,通常要在发起人协议中规定。一旦股份发不出去,发起人就应认购剩余股份。

    2.发起人如果不认购剩余股份,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发起人协议中,要对责任内容、责任方式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便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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