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
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5、第2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6、第3项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7、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证)。
原隶属企业名称
变更的隶属企业名称
原分支(办事)机构名称
申请变更分支(办事)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