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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戈律师,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 [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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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的工作而被舆论说成是“风暴”的,认真想来,还真的不多。而这几年的国家审计署刮起的“审计风暴”,其力道、影响却着实不小。前审计长李金华也因此一举成名,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人物。李金华们也真的能干而敢干。想想前几年刚刮起这“风暴”之时,一家伙将审计出的众多国家部委一一点名,指名道姓,不仅弄得当事人措手不及,就连普通老百姓恐怕也一时愣住,回不过神来:这还真的点国家部委的大名呵。
看看今年,审计也审计了,审计报告也出来了,但公众却觉得少了些什么,不解渴。毫无疑问,缺的便是全部点名。这回虽然也点了20多个部委和单位,但由审计署审计公布的材料看,违纪违规的则有53个部门和368个单位。点名的是少数。
为什么不全部点名?
中国青年报记者报道了国家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一位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提交审计报告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逐一陈述问题部门的不足,而是要阐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共性问题背后的制度缺陷……相比对制度的反思,点不点名,点多少部门的名,已经成了细节问题”。
好嘛,一家伙成了“细节问题”了。这么说,是公众、舆论在纠缠“细节”了?我不这么看,我接触到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这么看。
首先,这是不是“细节问题”?当然不是!“制度反思”固然重要,建立一个好的制度往往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一环,在制度面前,我们一切皆可依法办事。但同时,在审计问题上,这么多年查处的问题,几乎早就“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丝毫不会影响制度建设。逻辑上的推论是这样的:并不是07、08等一年一年地不点名或少点名,这制度就会建设好。也不是点多少,就会妨碍建制。对审计而言,必须“查”问题,必须具体化,违规违纪就是大问题,就是大是大非的问题,而决不是什么细节问题!哪个部门、单位出了问题,就应点名,并应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和处理,这也决不是什么细节问题。这个“细节问题论”总是不妥。
其次,就是“细节问题”又怎样?回答是,一样要严肃处理。这里的问题是,其一,就算是“细节”,全部点出来难道有何不妥吗?按说,正确、全部的细节才是完美的。如果人民群众希望知道这些详细细节,那么,这种细节就一点马虎不得,只要不涉保密,就应全部公开。不公开,就会给人一种用“细节”、“小节”遮掩什么的感觉。不好。其二,“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好多时候、好多事,就是因为大而化之,才有了不了了之,如果细节查严查实,一着不让,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因而,在这里,“一具体就深入”的名言是极有道理也极其管用的。
其三,国家审计署关于国家部委的审计报告的细节向谁公布?当然主要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这没错。但随着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加速,这个报告的公布对象,早已扩大到全社会了。向媒体公布就是一例。今年国家颁布了《信息公开条例》,也是这个意思。违纪违规的东西,查都查实了,还不向群众公布吗?藏着掖着干什么?不是说“阳光执政”吗?不是说接受监督吗?全是暗箱操作,再加上一个“暗箱检查”,查处会彻底吗?而只要公开、透明,“细节问题”立马就会成为大问题!只有在细节处,在一张一张发票里,才会看出问题;只有公开,监督才会有着落,才不会成为镜中月水中花,成为挂在口头贴在墙上写在文件中的摆设。细节公开了,该点名的点名了,有关检查对象才会有所顾忌,人民群众才会对症下药监之督之。而建立在“细节”处理基础上的“制度反思”,还有“制度建设”,才会真正做到做好。
综上所述,点名问题真的不是“细节”问题所能概括的了的,而毋宁说,它更是一个原则问题。审计报告还是点名好,还是一一点名好,还是公布细节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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