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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税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8-12-10   来源:   编辑:
 
    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对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所得税。

  通知指出,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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