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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个别代表、委员利用特殊身份阻挠法院工作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8-12-16   来源:   编辑:
 
    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已决定从今年年底至明年6月份,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昨日在书面答记者问中表示,目前一些“特殊主体”已经成为执行难重点。

  所谓“特殊主体”,是指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最高院该位负责人举例称,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直是执行的难点。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几年国家相当一部分政府机关办公大楼、楼堂馆所都已建设完毕,但是同时并没有完全履行完工程款,因此成为被告,“尽管国务院进行了工程款的清理工作,但就法院执行数据来看,还有相当一批这类案件”。

  此外,一些企业主出身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有阻挠法院执行的现象。上述负责人举例称: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法院判决让企业承担履行债务之后,个别代表、委员利用特殊身份,不断向法院施压,有些是通过人大,有些是直接向法院提出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甚至不符合法律的、违法的要求,使得法院执行工作明显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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