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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的适用范围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10-11-18   来源:   编辑: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适用范围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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