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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戈律师,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 [详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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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司法律网 2009-2-27 来源: 编辑: |
2月11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法律监督,要求基层检察院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前不久,周永康同志在东北考察时并在东北地区政法暨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上,又两次提到“第一责任”,要求“各地各级特别是政法机关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按照中央要求,真正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把维护稳定工作做细做实。”
新春伊始,中央领导同志如此反复地强调“第一责任”的确让各地各级特别是政法机关切实感受到肩上的担子有多重。
维护稳定不是个新课题。“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已经得到的也会失去”,这些基本的共识,无时无刻不向世人揭示其深刻涵义。实践表明,因为强调维护稳定的形势和背景不同,那么维护稳定也就具有不同的任务要求,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稳定又是一个常讲常新的现实课题。
去年,我国的形势可谓“非比寻常”,但我们最终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抗震救灾取得胜利,神舟七号顺利飞天,向世界展示了大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维护稳定工作抓得好抓得细抓得实不无关系。尤其是在应对处置贵州瓮安事件、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等一些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时,我们在汲取教训的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年,维护稳定的形势和任务也十分严峻。2月23日下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我国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怎么强调维护稳定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年初以来,又有一些突发事件闯入公众视野。贵州德江舞龙事件在贵州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及时得到了妥善处置。云南“躲猫猫”事件在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之时,新华社2月25日发布消息说,云南检察机关正在对李荞明非正常死亡一案展开进一步侦查,案件侦结后,将负责任地尽快公布结果。这一讯息是对前一段时间纷乱猜测的有力回应。
从这些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我们不难看出,要落实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关键在于“第一时间”,及时,及时,还是及时。执政、执法、司法,毫无疑问是要稳,要准,要依法,要规范。但在紧急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应当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只有快,才能迅速发出正面的声音、权威的声音,才能牢牢抓住舆论的主动权、话语权、引导权,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许多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最后演变为公共舆论事件,都与最初的处置慢半拍、不及时有关,以至于事件本身被迅速放大、发酵、扩散、扭曲,而政府的公信力,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除速度之外,还有一个态度问题。作为执政者、执法者和司法人员,要有一颗平和、善良、真诚的心,把人民群众的需求当做自己的需求,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当做本职工作,态度积极、充满感情地对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每办一件事,每办一件案,每一次执法活动,都要换位思考,换位体会人民群众的感受,在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细节上多做工作,在可能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的问题上防微杜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月18日在《人民日报》撰文强调:“真正了解群众心理,掌握开展群众工作的方法,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不强,对于我们能否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尤其是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尤为重要。”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当前,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正在全面深入有序地实施,执政、执法、司法工作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尤其是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网络化的条件下,影响社会治安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将会更加繁重。越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越是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第一时间”落实维稳“第一责任”的意识,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抓萌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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