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消息】6月30日消息,备受关注的开心网起诉千橡开心网一案今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这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时隔8个多月后再次开庭,表明案件的审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开心网方面对TechWeb表示,相信法院会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2009年5月,开心网kaixin001.com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被业界戏称为山寨版开心网kaixin.com持有方千橡不正当竞争,要求千橡停止使用近似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
2009年10月,此案第一次开庭,千橡互联提出,“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经转至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名下,开心网“告错人了”,从而令此案产生戏剧性变化。而开心网方面认为,这是千橡故意在为审判拖延时间。
随后,开心网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2010年2月,千橡网景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为由,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此案应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在此之前,本案另一被告千橡互联公司已经向北京市二中院和北京市高院就管辖权提出过异议和上诉,均被驳回。针对千橡网景的异议,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千橡互联与千橡网景同为本案被告,其中千橡互联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属于该院辖区,所以对本案也有管辖权,驳回了千橡网景的异议。
对此裁定,千橡网景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上诉,提出应以该公司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及千橡互联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应按照其住所地确定本案管辖法院等两项主张。 对此上诉,北京市高院于5月18日下达了终审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此前,北京市二中院已要求千橡不能再将“开心网”名称及网站域名再次进行内部及外部转让,因此,本案的被告主体不会再发生变化。
今日中午12:30,此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