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濮阳市工商局制定了《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了今年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 市局与系统各单位签订了《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单位2008年度发生一起因执法违法或者执法不作为引发重大事故、事件的,或者本单位发生一起执法人员严重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一起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规范性文件违法、不适当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或者有关人员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的;发生一起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有2起以上行政诉讼或被申请复议的案件被撤销、变更或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即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未完成,取消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先资格。 其次,规定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各阶段的自查工作,并要求年内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不少于6次。 第三,针对工商行政执法“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该局在省局的考评项目基础上扩大了考评范围,将执法组织领导、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内容纳入了考评范围,将每个考评项目进行了细化,分别规定每一个考评项目的考评标准、考评方法及计分标准;同时增加了特别扣分的情形,对于本年度在执法中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列入较差扣分情形,发生特别严重违法行为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直接定为不达标单位。建立了三级考评机制,即县(市)、区局每个季度对本级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定;县(市)、区局每半年进行一定相互评定;市局每年度对所辖的县(市)、区局进行一次总评。自评和互评只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纠正问题,不计成绩,各单位的考评成绩以总评成绩为准,并将总评成绩列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濮阳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的规定,经集体研究、认定,提出界面谈话、批评教育或者追究。有关执法人员指定学习法律法规和改进的措施,交考评办公室留存。
濮阳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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