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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投资协议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8-31   来源:   编辑:
 


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以下各方当事人为做好品牌汽车的售后维修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同意共同投资设立某市(或)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⒈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公务处理收集自网络!   住址:
  电话:传真:
  邮编:
  ⒉某市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传真:
  邮编:
  第二条:有限公司的名称为:某市(或)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住址:
  第三条:有限公司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汽修、汽配、汽车美容装饰、汽车设备销售等。
  第四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
  ⒈甲方以现金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出资,占有限公司的股权。
  ⒉乙方以价值元(大写:肆拾玖万元整)的实物出资,占有限公司的股权。
  乙方出资的实物应与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以法定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出资依据。乙方出资实物评估后的价值不足元时,乙方以现金方式补足出资,该现金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出资款全部缴清。以实物出资的,办理有关财产转移手续,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将出资款汇入有限公司筹委会指定的专门帐户。
  第七条: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及时提供办理有限公司注册所需的全部文件。
  第九条:甲方委派二名代表,乙方委派一名代表组成有限公司筹委会。筹委会全权代表甲、乙双方办理有限公司注册的所有事宜。有限公司注册的具体事宜由筹委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实施。甲方主要负责有限公司注册事宜的协助工作,乙方主要负责有限公司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申请事宜的协助工作。
  第十条:有限公司注册事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第十一条: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由甲方垫付,具体按有关凭证计算。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后,该费用由有限公司承担;有限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下列约定,并同意将下列约定写入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⒈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执行董事由乙方推荐,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⒉有限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推荐,按法定程序由有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⒊经营机构由执行董事、总经理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组建,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实行择优聘用。
  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并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聘任或解聘。有限公司财务出纳由乙方推荐,并按公司规章制度聘任或解聘。
  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选举和更换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⒍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⒎有限公司与甲、乙任意一方或其作为股东(或投资,或实际控制)的组织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时,须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⒏有限公司的经营利润每一年度分配一次,具体实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在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可为有限公司融资,如提供担保、协助引进项目资金等。
  第十四条:由于甲、乙任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有限公司设立的迟延或不能,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如出现双方违约,则根据实际过错情况,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书面修改本协议:
  ⒈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协议必须修改;
  ⒉双方合意修改;
  ⒊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协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承诺各自公司股东会均已同意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某(集团)乙方:某市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务处理收集自网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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