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合同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合同律师 在线咨询 合同贴吧  
  公司合同 - 买卖合同 - 法律顾问 - 建设工程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 借款担保合同 - 专项法律服务 - 劳动合同法 - 合同法  
    郑州特邀合同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火凤凰”的心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小区绿化缩水 业主告赢开
· 全民放贷变讨债,民间借贷
· 房产政策有变买房人可解除
·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 对劳动合同修正案的呼吁
· 买房已两年购房合同还没影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司合同 > 浏览

公司食堂承包合同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9-16   来源:   编辑:
 
 甲方:**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搞好职工生活,甲乙双方充分落实责、权、利,在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1. 乙方直属甲方财务部综合科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乙方工作服务对象为甲方员工及甲方工作业务客饭。文秘部落

  3. 乙方必须遵守金仑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工作餐的供应,无论节假日,只要生产工作需要加班,食堂应无条件保质保量提供工作餐,若未能及时供应,乙方将承担加班人员由此而在外就餐发生的全部费用。

  4. 乙方(食堂)所用水、电、气自行承担,公司每月按表计量收费。乙方燃料每月由自己与燃气公司结算。

  5.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用燃煤,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 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

  7. 甲方将现有食堂物资借用给承包人(乙方),乙方办理借用手续,承包期满或终止协议时,需如数归还,如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8. 甲方将现有食物按现价折合人民币计算给乙方。

  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饮食卫生条例》,每年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体检,体检结果交办公室保存,身体不合格者一律不能从事食堂工作。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出售,如因食堂不清洁,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取消承包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清洁由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检查。

  10.乙方承包食堂后,如有小的改造必须通过甲方,费用由乙方处理;涉及到大的维修改造,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承包食堂后,所用食堂原合同制工的养老保险、失业险单位部份由甲方解决,其医疗福利目前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若遇医疗制度改革,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乙方在甲方已注册员工,可以享受甲方发放的节假日慰问品和清凉饮料。

  12.乙方承包食堂后,在外所购物资欠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大锅饭菜及工作餐必须保证质量和控制价格水平,并接受甲方综合科的监督。

  14.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3000元(叁仟元),承包期满或终止承包(终止承包:指承包终断,乙方不再与甲方发生承包关系。但如果承包期未满,乙方应提前一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解除承包协议,同时甲方将按每月500元的违约金从承包风险金中扣减,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直至扣完为止)时予以退还。

  1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将食堂转租(转借)给第三方。

16承包期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2日,合同期满视乙方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

  1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1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条: ·铺面转让合同范本
下一条: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原创)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