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合同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合同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合同律师 在线咨询 合同贴吧  
  公司合同 - 买卖合同 - 法律顾问 - 建设工程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 借款担保合同 - 专项法律服务 - 劳动合同法 - 合同法  
    郑州特邀合同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火凤凰”的心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 小区绿化缩水 业主告赢开
· 全民放贷变讨债,民间借贷
· 房产政策有变买房人可解除
· 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 对劳动合同修正案的呼吁
· 买房已两年购房合同还没影
 
  当前位置:主页 > 借款担保合同 > 浏览

借款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10-10-28   来源:   编辑: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这主要是考虑到借款合同涉及到一定数量的货币,与当事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故采用书面形式为宜。在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中,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便于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催收贷款,为其通过诉讼程序收回贷款等法律活动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也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也考虑到在民间自然人之间借款中,当事人出于信任,可能只出具借据或者借条甚至口头达成协议的情形,不如采用书面形式那样正式、严格,所以本法作了“除外”的规定即:“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一条: ·借款合同变更后保证责任的承担
下一条: ·债务人能否改变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