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权的法定让与
房屋租赁权的法定让与,是指因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合意而产生的房屋租赁权让与。 房屋租赁权的法定让与基于以下特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产生: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但其他家庭成员尚在,需要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可通过履行合同变更手续,继续租用。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房屋租赁中与承租人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应视为共同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直至租赁期满,出租人在此之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1人住房,而其子女未共同居住,则其子女无权继续租用该房。 相关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