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商都房地产法律网
商都房地产法律网
-河南最专业的房产法律平台-
首页 咨询 法规 常识 案例 文书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房地产转让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开发 | 商品房销售 | 二手房转让    房地产抵押出租 | 房产新闻 | 律师简介 | 法律顾问 | 购房工具  
最新公告:
·我省将举行《行政强制法》大型知识竞赛  ·关于换发2010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的通知  ·房地产公司职位说明书 
李显楼律师-河南资深房地产律师
李显楼律师,男,汉族,毕业于郑州大学,河南资深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查看详细]
 
最新法律咨询
·房地产大律师啊
·通风和透光
·银行冻结个人财产需要哪些手续
·跟以前女友画的钱是不是要回来
  最新公告 更多>>
· 我省将举行《行政强制法》大型知识竞赛
· 关于换发2010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
· 房地产公司职位说明书
·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 招聘网络推广专员
·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招聘
· 法律服务外包业务
· 李显楼律师可以为房地产公司员工、置业顾问提供
· 李显楼律师参与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节目录制与制
·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荣获律所规范管理先进单位称
  律师随笔 更多>>
 
  当前位置:主页 > 房地新闻 > 浏览  

京国土资源局局长:不主张农民一次性出让土地

2009-1-15 11:29:51   来源:   编辑:
 

    “我们并不主张农民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次性的进行流转,建议还是建设能够获取稳定收益并与城市的功能性相配套的产业。”昨日,在旁听了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成林接受专访时做出了上述表态。

   “把使用权一次性出让,卖了50年、70年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虽然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到钱,但钱花完了,怎么办?”魏成林表示,“农民没有了土地,便没有了生产资料。所以在流转的时候,对于农民未来生活的保障,要给予考虑。”

    为此,他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流转的过程中,最佳的方案应该不采用一刀切,将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保留下来,用以建设能够获得持续性收入的产业。这样农民虽然也从农村集体变成城市集体了,但却拥有了一份稳定长期的收入。

   “比如,现在北京在搞总部经济,有金融区等一些区域,如果要是金融机构自己盖写字楼,那就必须进行征地,但是写字楼在盖起来之后,这里的工作人员需要给予配套服务,需要饭店,那农民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这样一来产权就属于农民,可以出租、也可以委托机构进行经营,这样,产业本身是与城市融合的,农民还可以盈利,就有了一个长久的收入保障。”

    此外,魏成林还透露,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细则国土资源部已经制定完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内容很细,可操作性也很强”,他表示,一旦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并下发,北京将立即落实执行。

 
 
- 河南最专业的房地产法律平台!凭请房地产法律顾问、进行房地产法律咨询就到商都房地产法律网 -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6114488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3691826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中国法律网5LAW.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