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共下达223个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年内计划新开工1762万平方米,用地规模977万平方米。其中,郑州市共下达了80个项目,计划在3~4年内建设完毕。
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发改委、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3部门对各省辖市及部分扩权县上报的2009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进行了审查,正式下达了我省今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规划】
223个项目总投资逾319亿
相比去年,我省今年下达的年度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大幅增加。经济适用房建设,仍然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
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下达的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共223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931.2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达319.7亿元。其中,年内新开工面积1762万平方米,计划用地规模977万平方米。
据记者了解,去年我省下达的年度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为1050万平方米,计划用地规模为646.9万平方米,比今年下达的计划分别少712万平方米、330.1万平方米。
【保障】
经适房用地可单独申报
省发改委要求,凡列入计划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各地要按程序完善立项审批手续,确定容积率、户型套数、户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等规划建设条件,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保证土地供应,落实政策性基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明确要求,下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要落实到地块优先供应,并列入市、县(市)季度土地供应计划,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严禁项目单位变相用于商品房开发或转作其他用途。
为了加快项目进度,今后,凡以经济适用房名义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报批土地征收手续时不受批次限制,可单独申报。
【监管】
建设情况每月5日前上报
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后期销售,也是今后我省监管的一个重点。
据介绍,今后,各省辖市及扩权县房管部门要会同统计、发改、国土部门,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统计工作。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情况分别上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
同时,各级房管部门要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管理,按照规定严格审查购买对象资格,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保证经济适用房建设质量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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