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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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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8-28 来源: 编辑: |
再婚丧偶财产分割 许先生咨询: 我母亲55岁,去年7月经人介绍再婚,婚后感情不错。但对方儿子一直在房子问题上做文章,我母亲也没在意。近日男方因患急症去世。请问:在法律角度上我们有没有应得的财产?对方有两个儿子,住在男方名下的200多平方米房子里。我母亲与后夫住男方名下另一套几十平方米房子里,没有什么财产,老两口也 没什么存款。房子问题上我母亲有应得的吗?如果有,我们也要争取。 律师回复: 一、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没有继承权,但你母亲有权继承; 二、你母亲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后夫名下的财产,但如果后夫已立遗嘱,则应按遗嘱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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