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初,堂弟周强和弟媳王芳突然来到他们家,想跟他借钱做生意。“我想想,反正两家都是亲戚关系,再说周强人还不错,应该帮帮他,就拿出15万借给了他们!”周伟称。2007年年底,周强和王芳又来到周伟家,并带来3万块钱还给周伟。“他们说生意不太好,没挣到多少钱,就先还我3万,等经营状况好一点了再还剩下的钱,我想想这也没什么,就答应了!”
临走时,周强还非要给周伟留张欠条。上面写着“今欠周伟人民币12万元。王芳”。“这张欠条上留的是王芳的名字,我也没在意,反正他们是夫妻,留谁的名字都一样!”周伟称。
今年7月,周伟突然听到消息,周强和王芳开的店关门了,可他们并没有来把钱还给他。他就找到周强询问情况并顺便要钱,可周强告诉他,他已经和王芳协议离婚了,所有债务由王芳来承担,他是不会再还了,这可把周伟吓了一跳。王芳则称她没有钱还,离婚后她的日子过得也很“苦”,她叫周伟还是找周强去要。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周强和王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周伟的借款,虽然他们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王芳承担,但该约定只是他们两人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周伟向他们主张债权的权利,这笔借款应由周强和王芳共同偿付。(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