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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其实不简单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9-30   来源:   编辑:
 

试婚这种特殊的现象在中国悄然流行,成为时髦男女的一种时尚。

  当代的中国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相应的也带来婚恋文化与婚恋观念的变化,导致婚姻观念与行为的多元化。  

  恋爱低龄化、离婚率上升、婚外恋增多,未婚同居及婚外性行为已司空见惯。   

  据媒体反映,越来越多的离婚故事、家庭的崩溃、儿童的不幸,令许多还没有步入婚姻殿堂的中国青年驻足观望。于是,越来越多男女选择了“试婚”。


 

 

  “试婚”指的是男女双方不受法律约束,带有一定试验性质的婚前同居行为。   

  35岁的女博士陈红(化名)遇到一个心仪的男人,对方是一个外企的总工程师。他们相处得很愉快,于是,决定搬到一起。  

  如今,他们已经同居了近两年。每天早上他们各自去上班,晚上如果不加班的话就在一起吃晚饭,和一般的夫妻没什么两样。  

  陈红说:“单从性的角度而言,我倾向于试婚,否则,连对方的身体也不知晓,怎么能贸然踏上那红地毯?婚后性生活的和谐、生活的幸福又何从谈起?”   

  “婚姻毕竟是人生的重头戏,没有彩排哪来成功?女人和男人都应该有选择爱情和生活质量的权利。
 
 
 
合则聚,不合则分,这样自由度就大多了。”   

  他们暂时没有考虑正式结婚,他们认为领结婚证只不过是一个形式,重要的是两个人能不能融洽相处,他们都觉得这样试婚挺好。  

  他们都给对方足够的空间,甚至不会追问对方什么时候回家,和谁在一起。   

  休闲的时候,他们也像孩子般,放任彼此也放任自己;有时忙得焦头烂额,几个星期都见不着;有时,他们只与自己的朋友在一起。  

  陈红认为,她一直渴望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既有“家庭”,又有自由。虽然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是否永久,但她觉得现在很惬意。  

  一位刚刚离婚不久的男子(要求匿名)表示,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一定要试一下,以免一辈子后悔!  

  “结婚不同于恋爱,恋爱时隔着一层美丽的面纱,婚后天天在一起,柴米油盐吃喝拉撒,什么缺点都暴露无遗。”  

  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的《婚姻与道德》一书中曾谈到“如果一对男女没有过性经验而结婚,就如同一个人买了房子,等到要搬进去那天才看到自己买的房子,万一不合意呢?”哲学家的话被中国许多时髦的男女奉为圭臬。  

  反对试婚大有人在   

  不过,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下,试婚毕竟是有悖常理常情的,反对试婚的大有人在。

  北京的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试过之后,男女双方觉得无法适应对方而分手怎么办?这时的女方所受伤害往往比男的大。试婚只能说是男人们的性尝试,是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找的借口。 

  这位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说:“如果两人真心相爱,完全可以在婚后生活中慢慢调整以达到和谐。与是否试婚一点关系也没有。试婚往往只是一些人不愿承担责任的借口而已。”   

  试婚关系并不简单   

  据司法界人士警告,其实,试婚关系并不比婚姻关系简单。长期生活在一起,男女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感情和财产的纠葛。而分手之后,这些纠葛就会发展成争端,甚至反目成仇。  

  目前北京法院审理的“解除同居关系”案每年都在增长。有的是为了共同购置财产的分配,有的则是为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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