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专家对记者说,没有交流,没有沟通,虽处在同一屋檐下,却似两个陌生人。这种不见硝烟的冷暴力,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拳脚相加、头破血流的身体暴力更具“杀伤力”。
认定,是最大难题
今年9月26日召开的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这部反家暴条例在立法调研之初,就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很多人希望该条例对“冷暴力”有所涉及,有些人大代表也提出,应扩大家庭暴力界定的范围。
不过,《条例(草案)》最终还是对家庭冷暴力选择说“不”。“条例所指的暴力,主要是针对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实质性的伤害。”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条例时明确表示,家庭冷暴力不在条例保护范围内。
“家庭暴力投诉已经是妇女信访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反家暴条例也在预防、取证、救助等方面,重点保护家庭中遭受拳脚相向的妇女。家庭冷暴力,归根到底是夫妻间私下的感情相处,难以判定,我们也很无奈。”参与《条例》起草的省妇联权益部副调研员周大立表示。
现实生活中,拳脚上的家庭暴力,拥有很多种救济途径,大多数受害者已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但对家庭冷暴力,受害者显然很无助:无人可诉,无处可断,无法可依。
“我的一个朋友,为和妻子离婚,就采用了冷暴力。他的妻子却无计可施,连我这个外人看了都有些不忍心。”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蒋先生告诉记者,每当妻子打电话,那个朋友总是接而不答,哪怕妻子在电话里说半个小时,他的回答也就是个“哦”字。回到家,他也坚决不和妻子多说一句话。半年下来,他的妻子终于受不了,说即使放弃财产和孩子抚养权,也一定要跟他离婚。
有着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经验的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俞瑛说,近年来,因难以忍受家庭“精神暴力”折磨而离异的夫妻,越来越多,而且多发生在经济条件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
俞瑛说,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强等特点,加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和维权流程,除非鉴定精神方面有问题。不然,很难认定有家庭冷暴力的存在,更无法认定谁是过错方,“像蒋先生朋友这种别有用心的,更加难以找到证据”。
援助,需多管齐下
目前,我省各地妇联等组织都开设了谈心室、心理热线等渠道,为在婚姻生活中遭受委屈和不公的妇女维权、开导。
杭州市妇女维权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团员连银迪是位律师。她认为,在敞开心扉交流之后,如果还是无法与对方继续维持良好的婚姻关系,那就要勇敢作出决定。与其维持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的家庭空壳,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来,重新寻找自己的幸福。“尽管法律上没有针对冷暴力的条文,但只要一方提出离婚,即便法院没判,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一般就能判离婚。”
“夫妻间的冷暴力也有不同的原因生成,要区分对待,不要草木皆兵。”灵牺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咨询师孙晴提醒,除了那种另有目的之外,如今的家庭冷暴力,更多表现在,一些夫妻中的一方,因为工作忙、压力大,每天一回家倒头就睡,跟对方缺少交流。还有的夫妻间闹别扭,只是短时间的冷战,算不上冷暴力。
国家心理咨询师、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范莉云则建议:夫妻双方不愿说话,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交流,比如发个短信、写封邮件,也可以把想与对方说的话写在纸上;可以从孩子的学习、生活等夫妻共同关心的一些话题入手,逐步加强交流。
由家庭冷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不少地方法院已在尝试突破。“在以前的离婚诉讼中,一般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很多妇女以遭遇家庭冷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由于难以举证,一旦男方不同意离婚,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北京海淀法院民二庭法官张璇说,目前该法院明确,当女方以家庭冷暴力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时,法庭必须重视这方面的证据收集,并作为判决的重要依据。
小结:婚姻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为复杂的社会关系,我们不能寄望于法律能够解决其中的所有问题,要想使婚姻关系持久而幸福,关键在于夫妻双方的责任心和包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