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郑州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婚姻新闻> 浏览

30天婚姻不甘 男子曝光艳照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0-21   来源:   编辑:
 
近日,一组尺寸极大的“艳照”,在网上流传了掀起波澜。这组相片是一名男子为报复前妻陈某,将两人性爱照片和视频上传到网上,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被称为“女版陈冠希”。

 

  日前,在天涯社区一个帖子曝光了一名叫陈某的成都女子的资料和照片,包括其身份证、手机号、亲人的家庭住址等,发帖人自称是陈某目前最后一任丈夫,在他之前,36岁的陈某有过3次婚姻。发帖人表示陈某“为人极其自私和狭隘,无业,从不谈感情,没有婚姻与家的概念”,并将陈某的空间生活照和一组网址发了上来。打开该网址,里面充满了陈某的裸照及一段性爱视频。随后,相关照片和视频也疯狂流传于网络。看过照片和视频的网友在网上留言评论称,照片和视频“很黄很暴力”。目前,原地址早已被屏蔽。尽管如此,相关的艳照和视频早已在网上传播开来。

网上流传的艳照

  30天婚姻不甘 男子曝光艳照

  据了解,发帖人名叫苏川,38岁,浙江慈溪人,目前在广东工作。苏川讲述,他和陈某在网上相识,2010年7月26日结婚,后来因为陈的父亲反对两人在一起,而他也觉得陈走不出之前的一段感情,于是两人于9月3日离婚。“离婚后几天,陈提出复婚,我同意了,毕竟我们这段婚姻才维持了30多天。但此后她不知怎么又反悔了,后来我就联系不上她了。”

  苏川表示自己在这段感情中付出了很多,不甘心就这样结束。“和她在一起我用了30多万……但钱都不是问题,我只希望找到真感情。”在多次寻找陈某未果后,苏川最终希望以这样极端的方式逼迫陈某现身,“我就希望她能站出来,哪怕在法庭上(见她)也可以……我只想让她给我一个说法、一个解释。”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可能获刑

  苏川表示,自己曾经考虑过发帖的后果。“发帖后我还专门咨询过律师,知道这是犯法的,但我想不管怎么,最终上法庭也好,她也总得给我一个回复,那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最后,苏川希望陈某能和自己联系,把两个人的问题解决清楚。但他坦言,经过这些事后,陈某已不太可能面对自己。“她可能会觉得我特别恶毒。”随后,记者试图与陈某取得联系,但苏川提供的两个联系电话均已关机。

法律快车网律师说法

  苏川在网上发帖、公布陈某相关隐私的行为已涉嫌网络侵权,受害者可要求网站删帖,并起诉发帖人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苏川所发的照片和视频属于淫秽物品,那么他的行为也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上一条: ·患何种疾病的人不得结婚?
下一条: ·诽谤民警勾引别人老婆将受惩罚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