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郑州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婚姻常识> 浏览

丈夫患精神病妻子能否离婚?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0-22   来源:   编辑:
 
[摆事实]

  小华与丈夫是大学同学,在学校时即开始恋爱,毕业后他们迈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年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此后不久,一向体贴的丈夫突然变得很暴躁,毫无理由地在家发脾气,打骂她和孩子。检查发现丈夫得了精神分裂症。从此小华不断带丈夫就医,但是他的病情始终没有好转。他的暴力行为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性格,小华也觉得常年身心劳累,于是萌发了离婚的念头。她试图与丈夫家人沟通,希望由他们代理丈夫同她到民政局离婚,但遭到拒绝。


  [讲法理]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由于离婚虽然可以使饱受痛苦婚姻折磨之人从围城中解放出来,但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国法律对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规定了较高的“门槛”———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过努力还有可能挽救,法院一般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感情不和分居满3年、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等十几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从小华反映情况可知,她丈夫在他们婚后不久即患上精神病,且经过多年的医治也没有好转,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完全可以认定他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在起诉时,小华需要将丈夫多年来求诊的病历资料和医疗发票等重要证据提交到法院。另外,在起诉状中,应将她丈夫的父母列为他的法定代理人,以便法院通知他们作为她丈夫的监护人出庭应诉。

 
上一条: ·妻子不忠红杏出墙,离婚丈夫获赔精神损失3千元
下一条: ·小孩周岁前男方不得离婚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