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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宴客 台一桩32年婚姻被判无效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0-30   来源:   编辑:
 
    八十二岁曾姓老荣民卅二年前,与小他廿七岁的唐姓女子登记结婚,但婚后七年妻子即不告而别。廿五年来虽然偶而返家,却带着与他人生的二个小孩,最近妻子突然要求将房屋过户给她,让他心寒不已,以“没有公开宴客”为由向法院诉请婚姻无效,法院最后判决曾姓老荣民胜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曾姓老荣民指出,他是中校退伍,领有终身俸,唐女不但要求要将房屋过户给她,还要继承他的终身俸,由于唐女已与他没有任何瓜葛,因此才会向法院诉请婚姻无效,期间他还担心自己遭不测,已搬了三次家,连与律师谈论案情他都不敢出面,只能以电话联系。

  曾姓老荣民主张,他在1978年时,与丧偶的唐女结婚,同年底到南投县草屯镇登记,双方有结婚登记书、军人婚姻报告表为证,但因为当时并未公开宴客,两个见证人也是临时请友人帮忙签名,所以两人的婚姻无效。

  唐女也坦承双方未公开宴客,也没拍婚纱照。曾姓老荣民强调,唐女无故离家后,期间还带两个小孩回家,他自己心里有数,两个小孩并非他的骨肉,但他还是视如己出,只是唐女最近突然返家,要求分配他的财产,才让他向法院声请婚姻无效。

  唐女之后反控曾姓老荣民伪造文书和侵占,但法院判决无罪,不过曾姓老荣民担心自己会遭到杀害,对于居住处、行踪仍是保密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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