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一个年轻的打工妹,结婚以后一直难以享受到夫妻生活的快乐,因此多次向丈夫提出离婚,却遭到丈夫的断然拒绝。为了追求自己的“性福”,她竟然向好友借来一部DV机,拍下了她跟丈夫做爱时丈夫性爱能力较差的画面,并以此作为和丈夫离婚的证据……
她拍下来的性爱DV,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吗?她离婚成功了吗? 性福难求,打工妹心中多少伤心泪 ,周萍和王家劲都是南京市六合县新集镇人,他俩经周萍父亲的朋友介绍相识。对于这桩婚姻,周萍并不满意,她觉得王家劲根本不懂得浪漫,也不会体贴人。可她的父亲却非常喜欢王家劲,觉得他这个人心眼好,靠得住,非要周萍嫁给他不可。
2001年11月,周萍不太情愿地与王家劲举行了结婚典礼。谁知新婚之夜,王家劲的表现非常糟糕,没能力与周萍做爱,这让她更不开心了。此后许多次,她总是刚刚找到一点感觉,丈夫就宣告结束了。更多的时候,丈夫根本无法勃起,过不成夫妻生活……周萍的心中一直很恼火,她想找个人倾诉,可这种话题向谁诉说呢?
王家劲婚前一直在南京河西地区的一家饭店里当厨师。2002年初,他带着周萍再次来到南京,在河西城郊积余村租了间平房,自己又找了个饭店当厨师,并帮周萍找了份保姆的工作。
周萍的雇主是一对已经40多岁,但依然很恩爱的夫妇。周萍每天给他们家打扫卫生时,总能从卧室没有完全关上的抽屉里面发现一些安全套,而且每隔几天就发现安全套的数量减少一只……周萍开始羡慕那位女主人。因为自从来到南京,王家劲忙得每天晚上10点钟以后才能回到小出租屋,回来后,总是累得往床上一躺,没劲了。因此,他已有很长时间没有与周萍过夫妻生活了……
一开始,周萍还能体谅丈夫,觉得丈夫这么辛苦工作,也是为了这个家。可后来她发现,丈夫就是在家休息一整天,依然对性提不起兴趣。她才26岁呀,怎么忍得住寂寞?有时候,她忍耐不住厚着脸皮主动要求,可丈夫不是不耐烦地把她推开,就是很勉强地应付她一下。
周萍越来越不开心,她想跟丈夫交流一下感受,可每次刚一开口,王家劲就不高兴了:“咱们是出来打工的,多赚点钱才是正经事,你脑子里一天到晚想什么!”周萍自然不好再说什么。每天晚上,丈夫沉沉地睡去后,她总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想,自己这种没有性福的日子还要捱多久,会不会一辈子都没有希望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周萍始终没能怀孕。王家劲着急了,因为跟他同时结婚的老乡都当上准爸爸了。此后,王家劲很少在饭店加班,回到家后主动跟妻子亲热的次数也增加了;可次数增加了,质量并没有提高,周萍依然得不到满足……
周萍这时已经没做保姆,而是进一家蔬果超市当了理货员。在超市当理货员的多是一些下岗后再就业的中年妇女,她们说话从不遮掩,谈起夫妻生活来也极为大胆,周萍听得面红耳赤,内心却觉得更不满足了……
2003年4月的一天晚上,丈夫又一次努力了半天,依然无法勃起,周萍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要不,我们过两天去男科医院查查吧!”
王家劲一开始没听明白周萍的意思,待他终于明白,妻子是嫌他在床上的表现太差劲时,就发火了:“我身体健康得很,去医院干什么?你一天到晚不好好工作,脑子里怎么尽想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
丈夫的斥责让周萍很生气,她想起了自己结婚以来所受的委屈,也大声喊起来:“你这个自私的人,你怎么不考虑考虑我的感受?我是个正常的女人呀!”
这是夫妻间第一次因为床上的事情而发生争吵,有了第一次,再次争吵就不可避免了……
王家劲想当然地认为妻子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还没有怀孕,如果她有了身孕,就会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为此,他很努力地想让妻子怀孕。可由于他们的夫妻生活质量糟糕,周萍还是始终没有怀孕……
因为夫妻生活不如意,周萍的气色一直不好。有一段时间,她脸上长了很多小痘痘,同事们开玩笑,让她回家找老公算账去!听了这话,周萍心里更难过了……
在超市,周萍也有几个比较贴心的小姐妹,其中最要好的姐妹张琳看她一直心事重重,就经常主动跟她聊聊天,说说心里话。那天周萍刚巧又跟王家劲争吵了,心情非常糟糕,忍不住就把自己夫妻生活不如意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张琳。她问张琳:“他老说我的要求太强烈了,是不是我有点不正常?”
张琳也是跟老公一起来南京打工的,听说周萍结婚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得到过性满足,就同情地说:“你怎么可能不正常呢?不正常的是你丈夫!你一定得让他尽快去医院。他要是不肯去,你就干脆跟他离婚。这种事情拖的时间越长,你就会越痛苦。我也是结了婚的人,我知道这事有多重要!”张琳的话提醒了周萍。是呀!自己还年轻,怎么能就这么耗一辈子呢?这天晚上回到家,她再次要求王家劲去医院接受治疗,而且态度非常坚决:你要是不去,我就跟你离婚!
周萍的坚持,让王家劲非常愤怒,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快给周萍丢光了。他咆哮着说:“我这也叫毛病?告诉你,去医院不可能,想跟我离婚,更是门都没有!”
这样的争吵持续了大半年,周萍绝望了。她觉得继续跟王家劲在一起,这辈子是别指望得到“性福”了。为了“性福”,她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为“性福”而战,偷拍性爱DV求离婚
周萍开始做王家劲的思想工作,商量离婚之事。可王家劲是个倔脾气,妻子为这种理由跟他离婚,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每次周萍想跟他心平气和地谈谈,结果却总是以争吵而告终……
周萍整整努力了一年,什么办法都想过了,可王家劲始终不答应离婚。周萍悲哀地发现,只有上法院一条路了。可是上法院后,法官能够理解并支持自己的请求吗?周萍拿不准,就去请教张琳。张琳略懂一些法律知识,她告诉周萍,要想赢得法官的同情,就得让法官知道她的夫妻生活究竟糟糕到了什么程度。
“这个怎么让他们知道?”周萍不解地问。
“这有什么难的?”张琳说,“现在很多电视剧里不是都有偷拍取证的情节吗?只要你想办法,用微型摄像机(俗称DV机)把跟老公过夫妻生活的画面拍下来,交到法官手里,法官不就知道了吗?”
周萍非常震惊,这种个人的隐私怎么能透露给外人呢?可是一想到只有这样才能离婚,她又很想试一试!但她没有DV机,也不知道怎么用。
“这好办,”热心的张琳告诉周萍,“我老公的同事刚换了一部新机器,就把他原先那部旧机器便宜处理给了我们,我刚刚学会怎么用!”第二天下班后,她就教周萍如何使用这种DV机。可张琳教了老半天,她依然不会用。周萍只好请求张琳带着DV机到自己家,帮她把机器放置好打开后,再离开。看着好姐妹充满期盼的眼神,张琳心一软,同意了她的请求。
就这样,2004年4月15日晚,张琳来到了周萍家,把DV机打开,放在了他们唯一的大衣柜内。谁知她正跟周萍说着话,突然,门外传来了王家劲的声音。原来,他提早下班回家了!怎么办?周萍顿时急坏了,她根本来不及考虑,就把张琳推进了大衣柜内,她匆匆跟张琳说了一句
“千万别出声”,就把柜门虚掩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心中有鬼,周萍没有像以往那样给王家劲脸色看,反而对他很热情。周萍久违的热情让王家劲很是吃惊,他走近衣柜,准备拿件内衣出来换,然后上床。眼看情况危急,周萍急了,一下子就把王家劲给拉到了床上……
王家劲终于抵挡不住周萍的热情,可他的表现依然很糟糕,3分钟过后就从床上起来,到外面上公共厕所去了。趁这个时候,周萍赶紧把张琳从衣柜里拉了出来。张琳紧张得浑身发抖,可她手里依然举着DV机……
张琳赶紧带着DV机离开了周萍家。幸运的是,粗心的王家劲没有产生任何怀疑,回房后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周萍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她一会儿着急地想:拍摄的效果到底如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会儿又羞愧万分:要是真的把录像拿到法庭上,别人会怎么看自己呢?
周萍一夜未眠。第二天,她就去了张琳那里。张琳告诉她,性爱DV的效果很好,画面很清楚,从头到尾都拍下来了,总共不超过3分钟;法官看了,肯定会同情……
听了这话,周萍满意地笑了。可过了一会儿,她又告诉张琳,王家劲这次的表现还算好的,有很多次,他根本不行。她请求张琳再多帮她拍几回。想想昨天晚上那么惊险,张琳已经开始后悔给周萍出这个主意了,她想拒绝,但最终还是长叹一口气,答应了好朋友的请求。
这以后,张琳又去了周萍家5次,每次都是把DV机打开放好后才离开。张琳觉得这些画面已经足够作为证据了,但周萍依然不满足。因为已经学会如何使用DV机了,她干脆把DV机借回家,放在衣柜内,继续拍摄。
就这样,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周萍总共拍下了20次跟丈夫过夫妻生活的画面。这其中,有12次因为丈夫勃起困难,夫妻生活最终宣告失败;有8次虽然成功了,但质量非常糟糕,最长的一次也未超过5分钟……
看着DV拍下来的这整整20次清晰的画面,周萍心想:有如此直接的证据在手,离婚绝对不会有问题了!
离婚如愿了,可这场“性福官司”没有赢家
2004年7月3日晚上,王家劲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中后,躺在了床上,要周萍给他倒杯水喝,周萍却把他拉了起来。“我们离婚吧!”周萍随手把已经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交到王家劲手上,要求他签字。王家劲一开始还以为她在开玩笑,随口说了句:“别闹了,我累着呢!”然后转身继续睡觉。“谁跟你闹了?告诉你,我现在手上已经有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你在床上根本不行。这次,你是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周萍正色说道。
王家劲非常震惊,愣了半天后,他才问了一句:“你究竟有什么证据?”想想证据在自己手上,周萍也没怎么犹豫,就把她如何拍摄的前前后后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王家劲听说周萍竟然拍摄了20次画面,而且她的一个姐妹甚至躲在衣柜里看着他们过了一次夫妻生活,顿时恼羞成怒,将手中的离婚协议书撕得粉碎,并顺手给了周萍一记耳光,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把我的脸都给丢光了!”周萍也发火了,她一边与王家劲对打,一边责骂:“你这个无能的男人!凭什么打我?”
这一场战斗的结果是周萍吃了亏。她收拾好东西离开出租屋,暂时住进了张琳家。在张琳的建议下,她打算上法庭起诉丈夫。
周萍来到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立案大厅,要求跟丈夫离婚。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说,她要离婚,得回老家南京市六合县人民法院起诉。这一下,周萍傻眼了。回老家起诉离婚,她怕乡亲邻居笑话!
就在周萍考虑下一步该如何操作的时候,她突然接到了王家劲的电话。王家劲在电话里告诉她,他已经聘请了律师,如果周萍不把性爱DV交出来,他就会首先上法庭,状告周萍侵犯他的隐私权。
周萍非常吃惊,也有些害怕。她赶紧走进了南京同力律师事务所,请了一位名叫张青的律师。张律师告诉她,她自己拍摄的那部分性爱DV,是完全可以作为证据呈上法庭的,而且法官也会采信她的证据。但问题出在张琳帮她拍摄的第一次性爱DV上面,因为张琳在没有经过王家劲同意的情况下,窥探了他和周萍做爱的全部过程,侵犯了王家劲的隐私权,那部分画面不但不能作为证据提交,王家劲还可以依法追究张琳的侵权责任。
律师的话,让周萍犹豫了。尽管自己拍摄的性爱画面已经足够作为证据,但她一旦向法院起诉,毫无疑问,王家劲就会追究张琳的责任。把好朋友牵扯进来,这是周萍不能接受的,她不禁想到了撤诉。就在这时,张律师建议她跟王家劲好好谈谈。
2004年8月10日晚上,周萍回到了久违的出租屋。一个多月没见,王家劲憔悴了很多,屋子里更是零乱不堪。见到王家劲这副模样,周萍也很难过,她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毕竟,床上不行是男人最忌讳的事呀,自己竟然在丈夫最疼痛的地方狠狠地捅了一刀……那一刻,她对王家劲说:“对不起,没想到我的举动对你伤害这么大。我决定把这些带子全部销毁!” 王家劲很是吃惊,因为他已经咨询过自己的律师,周萍拍摄下来的那些性爱DV,已经足够让法官判他们离婚了。他虽然也能够追究张琳的责任,但张琳的违法行为相对轻微,就算追究,也不会得到什么处罚……
沉默了3分钟后,王家劲开口了:“既然你同意销毁那些带子,我也退一步,答应离婚。反正我们闹到这一步,再一起过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王家劲的表态也让周萍感到很意外,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心愿竟然就这样实现了……
周萍和王家劲一起回到老家六合县新集镇,在镇民政办公室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签过字后,周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但她做梦也没有料到,她拍性爱DV逼丈夫离婚的事情竟然在镇上传开了,亲戚朋友一个个都指责她不要脸,太不像话了。邻居们则在背地里指指点点。父母更是气得浑身发抖,觉得老脸都被这个女儿丢光了,甚至当夜将她撵出了家门,再也不准她回家了……
周萍无奈,只得再次来到南京。走在陌生的街头,她落泪了:自己不过是想追求性福而已,这是做女人的权利呀!难道错了吗?
编者在编辑此文时,就此事的有关法律问题采访了南京同力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张律师表示,从人性的角度看,周萍追求性福的权利没有错;而从法律角度讲,虽然张琳拍摄的DV片段是非法的,不能作为证据提交,但周萍通过偷拍取得的证据却是有效证据。性爱DV是周萍和王家劲共有的私人信息,他俩都有权不经过对方同意将其记录下来,周萍在拍摄后没有做出违反社会公德性质的散布和披露行为,只是留存下来作为证据使用,并不侵犯王家劲的隐私权。所以,周萍自拍的DV片段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王家劲因此也不得不接受离婚的现实。但是,我们认为,尽管周萍有追求性福的权利,但我们同时有必要提醒离婚当事人的是,中国毕竟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国度,应该注意尊重中国特有的民俗民情。以偷拍夫妻性爱录像的强硬手段离婚,尽管合法,但有悖中国的民俗民情,显然难以被人们轻易接受,自然会受到社会“约定俗成”的斥责。而请他人帮助拍摄与配偶的性爱录像,更不能被人们接受,并且违法!鉴于此,我们奉劝离婚当事人,如果的确走不到一起,也应该采取既合法又合理的方式寻求离婚,好说好散,尽量不要对离婚的另一方造成太大的伤害。你尊重了他人,他人才会尊重你。愿人们都能明白这样的人生道理!
(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文中对周萍夫妇的姓名作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