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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以婚前清晰婚后模糊为宜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1-15   来源:   编辑:
 
  伴随着人们财富的不断增加和离婚率的上升,很多人尤其是再婚者在夫妻财产问题上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以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种关注和考虑无可厚非,但鉴于婚姻的特殊性和我国法律在夫妻财产问题上曾作过不同的规定,很多人在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体现在要么维护了自身财产利益而损害了夫妻感情,要么就反过来。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两全其美很难,但以我的经验和感觉看,综合考量,夫妻在财产问题上以婚前清晰婚后模糊为宜。


     一、婚前财产应清晰
     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间如无另行约定,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归属个人,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特别说明,之前关于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被废止)。所以如果你是在结婚前就已取得的财产自然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何时结婚以结婚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完全用不着与另一方约定或公证。像房产、车辆、股份等都有登记日期,足可证明。但像存款、上市股票等因为会随时取出或频繁操作,要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则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便与对方约定但又怕将来说不清,也可考虑将这些财产挂在父母等人名下,自己掌握密码即可。


     二、婚后财产宜模糊
     尽管我国现行婚姻法允许夫妻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就是夫妻也可实行AA制,但据专家的统计分析,真正实行AA制的夫妻多数婚姻难以持久。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但它对夫妻感情的冲击是确定无疑的,至少在现阶段大多数中国人还难以接受这种模式。我个人认为,既然结成了夫妻,就应当同甘共苦,婚后财产不要分那么清楚(当然法律规定专属个人的除外),这有利于维系家庭稳定和夫妻感情,也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


     我们都明白在个人感情问题上婚前婚后要截然分开的道理,同样在财产问题上也应如此,只不过前者是婚前模糊婚后应专一,后者应是婚前清晰婚后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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