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建议:
一是应该及时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或立法,制定一些规定,对离婚纠纷中夫妻在处理小孩如何带养的情况作为法律规定。
二是对婚姻法实施中的这方面的情况加强调研,对利用小孩损害另一方权益或侵害小孩健康成长的情况予以惩处。
三是出现一方侵害小孩权益以及分割另一方对小孩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可以剥夺侵害方的抚养权、探视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