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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技巧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2-6   来源:   编辑: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基金开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提交诉状时附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特别写一个申请书给法院,申明先诉讼保全后再送达起诉状给被告,表明自己的困境及担心,希望法院如此办理,这样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得诉讼的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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