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郑州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婚姻常识> 浏览

六成男人“包二奶”是为刺激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0-12-9   来源:   编辑:
 
 据广州市妇联信访统计,在包“二奶”的畸形生活中,仅有13%的“二奶”是出于爱情;而64%的男人认为有外遇是为了寻求刺激。

  “地下二奶”共占84%

  据广州市妇联信访统计,近年来到妇联投诉丈夫重婚、非法姘居、婚外性行为的个案有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是246宗,2000年是582宗,比上年上升136.5%;2001年是882宗,又比上年上升了51.5%。

  据广州市妇联最新调查显示,47.9%的外遇形式是秘密情人关系,35.8%是以朋友身份非法姘居,只有16%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大部分的偷情者采用秘密或者姘居方式逃避法律制裁,这就形成了社会上“包二奶”现象普遍,而法院审判重婚案件少的状况。

  仅一成“二奶”为爱情

  文化程度较低的年轻未婚外来妹是“二奶”队伍中的主要分子。调查显示,第三者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94.6%,未婚者占70.5%,外来妹占68.7%,初中文化占57.8%。信访中妻子反映丈夫的“二奶”多是年轻的外来妹,有些“二奶”和其丈夫年龄相差甚至达40岁;而抱着非婚生子女来投诉被男方抛弃的,也大多是年轻的外来妹。

  74.5%的被访者认为,充当“二奶”者是为了能脱离穷山区、留在城市生活贪图享受;认为是为了爱情的仅占13%。一些外来妹由于家乡贫困,盲目跑到广东淘金,年轻幼稚又无一技之长,很容易成为成熟男人的猎物,甘当“二奶”插足他人家庭,有42%的“二奶”

  甚至表示永远愿意处于没名分的地位。

  六成男人外遇为刺激

  追究“包二奶”现象泛滥的原因,调查分析主要有五类情况。

  64%的人认为男人有外遇是为了追求刺激;27%的人认为是妻子变成了黄脸婆,没吸引力了;27%的男性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好而向外寻求感情寄托,包起了“二奶”;“一夫多妻”的观念在部分男人脑中死灰复燃,15%的人是为了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包二奶”,10.4

  %的人甚至认为男人就应该妻妾同堂;12.7%的人认为“包二奶”是为了赶潮流、跟时尚。

  此外,社会的纵容和欠缺有关制约机制,使重婚、非法姘居歪风得不到有效遏制,问卷显示,受害妇女向丈夫单位反映而得到帮助的仅占9%,处分丈夫的只有6%。

  多种手段刹“二奶”风

  “二奶”现象的孳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成为贪污腐败产生的根源,同时也冲击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还会造成离异家庭子女教育的缺陷和不当,问题少年的增加、青少年犯罪率的增长,甚至导致自杀、他杀等恶性案件的发生。随着时间的推移,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和财产继承纠纷,也将成为愈加突出的社会问题。

  有关人士呼吁,首先要通过社会救济手段,创造文明道德社会氛围,创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干部有“包二奶”行为,严格按政纪党纪予以处分;通过设立各级热线电话、妇女庇护所、心理咨询等社会联动网络救助受害者;使用司法救济手段,对构成重婚罪、伤害罪的由司法机关通过刑法来予以处罚。(摘自大众网)

 
上一条: ·什么是包二奶?
下一条: ·女儿因生母不给抚养费状告其重婚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