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婚姻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婚姻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婚姻律师 在线咨询 婚姻贴吧  
  婚姻新闻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郑州特邀婚姻家庭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涉外婚姻> 浏览

日本人丈夫和中国人妻子离婚时的注意点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1-2-15   来源:   编辑:
 

 

今年2月几乎每天都有超期滞在的中国人女性和日本人男性来本事务所相谈在留特别许可的手续问题。相反﹐最近有很多中国女人想和丈夫办理离婚﹐寻求生活自立﹐但不知在留资格该怎么办的相谈比较多﹐她们似乎把在留资格看成人生最终目的一般严阵以待。

  言归正传。在日外国人的离婚方法与适用于日本人的要件完全相同。方法有三种﹐即协议离婚﹑调停离婚和判决离婚。协议离婚的比例最大﹐为90%﹔其次﹐是调停离婚﹐占9%﹔判决离婚只占1%。在此我想就协议离婚稍加阐述。

  最近的离婚原因的排榜前10位为﹕

  1.性格不合﹔

  2.异性关系﹔

  3.家庭内暴力﹔

  4.酗酒﹔

  5.性不满﹔

  6.浪费癖好﹔

  7.性格异常﹔

  8.疾患﹔

  9.精神虐待﹔

  10.家族内关系不融洽。

  以上10条原因中﹐大家都能找出一﹑二与自己相符的地方。

  协议离婚具有什么样的特色呢﹖最大的特色是只要夫妻俩同意﹐甭管有无理由﹐递上离婚申请﹐离婚就成立。再有就是个人的隐私权需得以保证﹐没有第三者知道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事情。协议离婚虽然方便﹐但最大的缺点是当事人一方还不知道时离婚申请书就被递上去并被受理了。

  有学者说协议离婚是既离了婚又不难堪的方法。但是理想地利用协议离婚﹐必须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和对母子家庭﹑父子家庭实行的社会保障等前提条件。如不这样的话﹐协议离婚只能顾及一方的利益而有可能牺牲孩子的利益。外国人的离婚时﹐问题更加严重。因为离婚失去了日本人配偶者等的资格﹐必须取得别的资格才能继续留在日本。

  现在日本没有对超期滞在外国人的特赦制度﹐除了有特长的人之外﹐把现有的在留资格变更为其它在留资格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牵涉到日本在留期限问题﹐但是相谈者当中能变更为其它在留资格(几乎是定住在留资格)的幸运儿甚少是事实。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是非常难的问题。以下简单阐述申请离婚前﹐大家应注意掌握的几点常识﹕

  1.如有未成年人时﹐必须先决定监护人。不决定监护人﹐不受理离婚申请。

  2.有关姓氏﹐变更为结婚以前的﹐还是另起新的姓或继续沿用婚姻状况存续期间的姓﹐应该提前定好。

  3.申请时﹐原则上需要自笔﹐盖印。

  4.需要2名以上成年证人署名﹑盖印。证人也需要填写籍贯﹐生年月日。

  提出离婚申请要件﹐所采用的是形式外观主义﹐所以在不知不觉中也有被动离婚的现像。因此﹐为防止发生这种情况﹐有必要掌握"不受理离婚申请"的制度。提出"不受理申请"﹐效力为6个月﹐所以经过6个月后﹐有必要再提出申请。

  以下所谈内容﹐也有可能多余﹐仅供大家做参考。

  "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审查基准﹐不是法律﹑形式上的问题﹐至始至终在重视同居事实的存在与否﹐如果没有这一实质内容﹐会被认定为"假结婚"﹐几乎不许可。取得认定资格后来日本的配偶者﹐更新签证时﹐不许可的原因也在此。

 
上一条: ·如何界定遗弃家庭成员
下一条: ·香港离婚率十年飙升一倍三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