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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婚姻移民教育

中国离婚法律网 2011-2-19   来源:   编辑: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内跨国婚姻比例的日益增加(注一),有关当局开始重视跨国婚姻移民教育的问题。然而睽诸实际,面对此一新兴的课题,国人在认知与文化态度上并没有多少的准备。从媒体对于「外籍新娘」诸多的报导,如买卖婚姻、逃婚与离婚,到相关的政策的订定,如:内政部主导的「外籍新娘生活适应班」,和教育部主导的跨国婚姻子女教育优先区政策,在在充斥了一些思考陷阱,其背后存在着以异文化为「他者」的文化态度。执此之故,本文尝试就现实面厘清这些思考陷阱,从而导出一些移民教育的基本观念,期有助于实务工作的参考。

  二、一些思考陷阱

  1.「外籍新娘」一词称谓背后的陷阱

  目前台湾社会通常以「外籍新娘」一词指称来自东南亚跨国婚姻妇女,稍广义的称呼则含括来自大陆的妇女,然并未含括来自括亚洲的其它国家,如日本,或者西方国家的妇女(后两者另有称谓:「日本媳妇」与「洋媳妇」)。其中,「外籍」表示非我籍或非我族,并带着对于经济发展较台湾落后的东南亚国家的歧视意味;「新娘」则表示一种状态,一个结婚日当下的角色与状态,似乎也意味着这群人是不被认同为永久居民的「自己人」,其中隐含着歧视与刻意区分他者与我者的不同(刘美芳,民90)。进而衍生的逻辑为:「外籍新娘」来自文化落后地区,缺乏文化素养,甚至让人担心台湾人口质量因而下降。

  甚且,在媒体的建构下,「外籍新娘」做为一种「社会问题」几乎已成为公论。在这样的污名化下,外籍新娘背负着来台卖淫与破碎家庭的形象;她们的女人图像是矛盾的,要不是没有女性声音的「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就是为钱所驱的「唯利是图的吸血鬼」,或者被与外劳相提并论,甚或被划为有犯罪倾向的外国人;至于娶她们的本国男人的图像,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会所不欲者,如肢体残障与罹患精神疾病和道德卑劣的骗徒与杀猪(夏晓鹃,民90)。

  推究上述「外籍新娘」一词污名化现象背后应系导因于国人长久以来将异文化等同于经济力,于是产生东南亚是落后、混乱、没有文化素质等,相对地西方文化就是进步、高尚,且值得崇拜的文化偏见。同时,在面对媒体时,缺乏批判力解读媒体在建构社会事实时都是有立场性的,未能理解到,媒体对于「外籍新娘」的负面意义建构关连到上述台湾对东南亚的歧视,「而此种文化资源需放在台湾与东南亚的政治经济关系下理解」(夏晓鹃,民90)。最根本的则是国人狭隘的世界观,诚如邱淑雯(民86)所言,是种以「与美国、日本互动关系」出发,而「以政治、经贸、外交等议题」为中心世界观。这正凸显国人一种缺乏多元文化的视野。

  2.「外籍新娘生活适应班」与成教班等教育措施的思考陷阱

  国内针对跨国婚姻移民提供的教育活动有内政部和教育部两个系统。在内政部方面,系以办理生活适应班为主,依据内政部(民88)订定的外籍新娘生活辅导实施计划,目的在于「落实外籍新娘生活适应辅导工作,增进其语言及生活适应能力,使能顺利融入我国生活环境,与国人组成美满家庭,避免因适应不良所衍生之各种家庭与社会问题」;其办理项目「以提升外籍新娘在台活适应能力为重点,施以语文训练、居留与定居辅导、生活适应辅导、生育及优生保健及地方风俗民情等课程」。92年的「办理大陆、外籍配偶生活辅导适应班」补助原则明订「…申请补助时须检附课程表(含艾滋病防治课程)…。」(内政部,民92a)。检视内政部的作法,明显地充斥着「文化同化论」的心态,在上述措施中,一味地要求这群新移民了解、适应与融入台湾社会,无视于他们带入台湾社会的文化条件、特质与生活(命)经验。尤其严重的是,在申请课程中必须包含艾滋病防治课程,隐含着污名化这些婚姻移民为艾滋病高危险群的陷阱。

  其次,跨国婚姻移民就读教育体系的成人基本教育研习班(简称成教班),最早为前台湾省政府教育厅行政命令:「可受理外籍新娘就读成人基本教育研习班」(民 88年1月),目前的作法亦同。从今年开始教育部则进一步鼓励为他们开办专设的成教班。成教班系属临时计划性质,依据为「教育部补助办理成人基本教育实施原则」(教育部,民92),其目的在「培养失学国民具有听、说、读、写、算能力,以充实基本生活知能,提高教育程度」。从81年开始实施,每期三个月,每年三期,相当于国小补校一年级,当初实施的背景系为79年时国内十五岁以上不识字者(指完全未入小学者)有205万人。此一作法虽无法证明学员上完一期或三期可学会基本识字,然因行之有年,亦多少能满足失学民众的需求。近年来由于跨国婚姻移民(主要以妇女居多),没有其它管道可以学习中文,自然地陆续加入成教班的行列。

  检视此一教育措施背后的思考,可谓「以不变应万变」,没有提出任何新的教育主张,且无视于跨国婚姻移民者的学习特性,如:他们原来的教育程度可能远超过国中小学(注二);参与学习的目的在于学习语文(不一定是国语,也可能是闽南语)与生活常识;他们对于上课教材背后的文化脉络是不熟悉的(注三)。将他们放入成教班与国小补校,不仅让教师在面对异质的学生(本地的中老年失学民众与跨国婚姻妇女)时无所适从,更挫折学习者就学意愿与动机,且无助于提升跨国婚姻妇女语言与文化的学习。

  再者,据报载(中央日报,民91),教育部决定将跨国婚姻移民的子女列为教育优先区对象,要求学校必须成立资源班,特别辅导之,并补助跨国婚姻移民子女偏多的县市设立幼儿园,提供其子女及早接受学前教育,以弥补家庭教育之不足。此则新闻原文为:「为避免外籍新娘子女沦为教育中的超级弱势族群,长大后成为中辍生的大本营」,明显地将跨国婚姻子女小孩归入「有问题」的一群,这样的作法预设了跨国婚姻注定是有问题与失败的,宛如将这些小孩推入「集中营/保留区」,一开始就将之「他者化」,落上「不良」的印痕,再度凸显前述对于跨国婚姻现象的污名化现象。究竟跨国婚姻子女是否需要学习有障碍,需要特别辅导?目前似乎并没有统计数据显示他们子女学习确实有问题或者问题何在。再者,以美国的经验为例,最近的趋势在于去除分轨(detracking)的做法,认为由于权力和控制居间,反而左右了智能、能力与天赋(merit)的意义,造成教育中结构化的种族主义,更提醒教育当局对于此一作法必须以更谨慎的态度处理。

  三、跨国婚姻移民教育基本观念

  1.跨国婚姻的定义与形成的原因

  跨国婚姻系属异族间通婚(Intermarriage)现象的一部份。依据Gordon (1964)的定义,异族间通婚(Intermarriage)指的是婚配的双方具有不同的宗教、种族(racial)或民族(ethnic)背景,其下又可分为三类:异教间婚姻(interfaith marriage),指配偶的信仰不同;异种族间婚姻(interracial marriage),指配偶来自不同种族,以及异民族婚姻(interethnic marriage),指配偶来自不同文化和/或国家环境(转引自Bowser, & Hejazinia-Bowser, 1990)。关于异族间婚姻发生影响因素,依据 P. R. Spickard整理,目前并没有一个单一的理论可用来预测异族间婚姻,大略而言包括以下各项(转引自Bowser, & Hejazinia-Bowser, 1990):

  1. 性别人口比例的不均衡。

  2. 世代(同化)的影响:移民通常会和外族结婚,随着世代而移出其「旧的国家」。

  3. 民族社群的出现或缺席:不仅系乎族群的大小(伙伴的有无),而且与族群相对的优势与权力(影响选择的能力)有关。

  4. 社会接受度的增加:自1960年代以降,民族间紧张关系降低。

  5. 社会距离模式:认为种族的疆界是最难跨越者,其次是宗教,最容易跨越的是国家的根源。

  6. 社会与经济阶级因素:异族间婚姻在某些阶级会是雷同的。

  7. 性别因素:此与多数与少数群体有关。譬如主流群体的男性倾向于与受压抑群体的女性结婚。

  至于台湾社会近年来这些跨国婚姻移民形成的原因,社会学家对之多所探讨。夏晓鹃(民91)视之为资本国际化的商品婚姻。蔡雅玉(民89)研究则指出,台越跨国婚姻系镶嵌在我国对大陆的「戒急用忍」政策与对东南亚的「南向政策」的经贸关系当中,加上台湾男性与女性间存在的「婚姻坡度」与中介商的推波助澜所致。王宏仁(90)则视之为社会阶层下国际劳动力的一环。

  上述社会学家的解释均就巨观的角度而言,然为提供教育工作参考,还需就婚配个体的角度思考,跨国婚姻移民在移入台湾社会中所面对的挑战。关于此点, Bowser, & Hejazinia-Bowser(1990)回顾文献所描述的异族间婚姻型态或有助于理解。其一与民族认同有关,认为某些个人选择与族群以外者结婚是为了寻求平衡他们自己民族背景之特性。在此情况下,个人会设法去掉某些自己不喜欢的所属的民族认同之价值和面象,而认同其所向往的配偶之民族特性。其二则与原生家庭的冲突有关,此系或为解决家庭的两难、为了从紧张的情绪关系中解脱,或可能反映从比其原生家庭高一层的解放或分化,相对于仅是结婚本身,从异族间婚姻的极端允许受困的个体从受困处境中走出获更多的自由。第一种型态或可解释,为何嫁到台湾的东南亚国家之女性中许多系为华人的后代。譬如,在陈李爱月(民91)的调查研究中,38.5%为华人后代(有效样本120份),而在庄玉秀(民92)研究中,华侨身份的确也有助于东南亚跨国婚姻妇女在台生活的适应。第二种型态则可补充说明夏晓鹃(民91)所指出的,跨国婚姻妇女以结婚为脱离困境的心境。

  2.跨国婚姻移民者的生活适应问题

  看待婚姻移民的生活适应时,个人同意刘美芳(民90)指出,移民并非只是居住地的转变,更是迁移者与自身社会、文化与迁移地的社会情境与规范的相互调适历程。在此历程中移民者必须面对各种不同的挑战与适应。关于跨国婚姻所面临的问题,诚如Bowser, & Hejazinia-Bowser (1990)的归纳,至少包含:沟通问题、价值差异、婚姻观念不同、偏见与刻板印象,以及周围的家庭等问题。首先,结婚需要双方彼此沟通情感和思想。首先,跨国婚姻婚姻如果有语言障碍时,会使婚姻变得更困难。虽说如此,语言的障碍不必然是沟通时最重要的问题。口语的沟通可能因为用语的模糊和细微处而导致冲突。甚且,非语言的沟通可能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因为那是用来表达情感和情绪反应之处。尤其某些文化比其它文化来得特别强调非语言的沟通,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大的冲突。

  其次,不同种族/民族间文化差异在于它们的价值系统。而价值通常不会明白地说出来,而是深植于一般的社会行动当中。价值通常透过我们的行为显现在态度上,并且通常不会被讨论或有意识地思考。因此,我们不会理解到我们所抱持的特殊价值,除非它们受到挑战。价值是问题的根源并不仅在于文化的差异,而是我们对于我们文化主宰的价值向来都觉得它们是不容至疑地「正确」或者是「最好的」。

  其三,每个文化有它自己对于婚姻的定义、有其独特的目标,并发展其婚姻关系模式,如性关系、教养小孩态度,劳务与责任分工,以及婚姻中爱的本质。此外,每个文化有其自己的关于如何与何时选择配偶的观点。因此,当两个人来自不同的文化,将这种种不同观点放在一起,冲突的可能性就变大。结婚的双方可能会有偏见或刻板印象,认为对方为他/她的文化或民族群体的代表。这对于彼此的期待和观点可能不是正确的,或者是配偶不想去顺从的地方。

  其四,跨国婚姻配偶压力可能来自家族成员。较远的亲戚可能不若较近的亲戚之设法理解并小心地处理婚姻冲突,他们通常会看到文化差异,而这是婚配中的双方所欲降低与妥协者。压力还来自于周围的社群。民族社群通常保持他们的憎恨较久。另外,压力也会来自于大的社会系统。

  进而言之,诚如刘美芳(民90)指出,台湾跨国婚姻妇女,不仅对于台湾这社会来说是一个新移民,在新组成的家庭里,也是一个新移民。于是,因婚姻关系而移民的迁移者除了来自迁移地的挑战与社会文化适应外,在家庭内亦要独自面对来自日常生活的种种文化角力、妥协与适应。换言之,跨国婚姻妇女面对的是婚姻与移民的双重适应与文化挑战,其中蕴含性别与族群的双重议题,而这两种又彼此交错影响个体的生活适应。为便于理解,以下举刘美芳(民90)研究「跨国婚姻中菲籍女性的生命述说」为例说明之。

  台湾与菲律宾虽然均是以家族为社会的基本结构,且家族概念亦影响个体在人际关系与行为规范程度,与家族成员相互扶持及在对于家族情感的忠诚度。然而,两者对家族血统范畴与继承的规范有不同设计。在继承方面,菲律宾是采双亲系继承(bilolinieal descent),与台湾家庭以父系继承(patrilineal descent)为主有很大的不同。在双系继承的文化设计中,丈夫与妻子的权利是相同的,丈夫与妻子两方双亲站同等地位,亦即,在菲律宾中,婚姻的产生同时联系与扩充两个家族的利益与富强。然而,在台湾的家庭中,菲籍妻子因婚姻关系,进入家庭体系中,代表着与娘家关系的断离,需全新全意奉献于夫家家族的利益,以便赢得被纳入自家人的地位。而菲籍妻子的家人则属于姻亲是外人,并且在种族区分上还是外国人,于是在亲疏关系的位置上,则属于更外的一国。于是菲籍妻子寄钱回娘家,对于菲籍妻子而言,在其文化规范下合情合理,然而在台湾家庭的观感中,则有着「吃里扒外」的评价(p. 59)。

  再者,台湾传统家庭中的上尊下卑、内外差序,与贯穿在其中的孝道,媳妇在台湾家庭中的位置,并非如同菲籍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反而会被规划为外人与最低者的位置。于是在刘美芳的研究中便有菲籍女性对于丈夫孝亲的表现,解释为丈夫不负责任或无法独立成为一个真正男子汉的观点,并对于自己在家庭中是否被视同为妻子的怀疑与感慨。其原因并不在于台湾家庭的欺凌或是于菲籍妻子的霸道,而是在于此文化层面没有进到在此跨国婚姻中个体的认知体系中,没有被完全理解或尝试接受的情况,于是解释方向便不同,而采取的形度亦不同,造成婚姻困扰的情形便增加(ibid., pp.58-59)。

 就性别关系而言,在菲律宾的婚姻家庭中,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力与权利,然而在家庭中,丈夫是家中主要的经济制造者,而管理控制权责在于妻子。菲律宾婚姻家庭中男、女角色地位上的区分,可用以下这句话做为批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在公共的眼里),却是被女性所管理掌握的(私下),或是菲籍语言中「under the saya」,亦即菲律宾的男人认为:「女人是家中的穿著长裤的那个人(暗谕做决定的人)。若她不是,那么也是她选择她的男人应该穿你一条长裤」。对照之下,显然与台湾传统对待两性关系的观念有本质上的不同(ibid., p.14)。

  尤其,若遇上传统男性沙文主义者,抱持以下的婚恋观:认为与其在台湾屡次相亲屡次受挫,然而相同的条件若讨「外籍新娘」,就可以挑三拣四;或者,认为结婚只是人生中的一件事,不想投入太多时间谈恋爱,台湾女性交往一段时间后,常会打听男方收入、财产、家庭状况等,成了双方交往负担,不如直接娶「外籍新娘」,握有主控权(唐复年,民92)。婚后,其妻子的沦为佣人的角色也不足为奇。

  此外,诚如前述,来自东南亚的跨国婚姻妇女在媒体的建构下,被污名化的情况极为严重(如买卖婚姻、逃婚、家暴)。影响所及,婚配的当事人常将之内化,用以评量自己的配偶或自己处境相似者,面对外界的评论,仅能以自己是例外,如自我表白说:「我的老婆非常好,…。别人可能就没有这么幸运。也有听说逃跑的事情」(夏晓鹃,民90)。甚至,以逃避的方式响应,如丈夫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婚事,以致让其菲籍妻子「觉得自己像只小狗,(出门时)跟随在丈夫的身后,没有尊严。」(刘美芳,民90,p.50),造成夫妻关系的紧张与冲突。

  小区邻里的评头论足,更增添跨国婚姻妇女生活适应上的困扰,在刘美芳(民90)的研究中,多位菲籍女性均提到,在小区邻里有随时被观看和被议论的感受,让她们觉得自己是个外星人;又有个案提到婆婆会将自己的事或彼此间的冲突告诉邻居们,认为这些自家的事,却被邻居、外人知道,觉得羞耻,并更增加自己被观看与评论的机会(p.45)。上述种种均让跨国婚姻妇女生活适应更加困难。

  最后,上述的生活适应的困难亦对跨国婚姻移民的下一代,即多种族(multiracial)或双种族(biracial)小孩,产生相当的挑战。换言之,跨国婚姻移民小孩的问题,并不能简化为以下的逻辑:肇因于母亲不能读写中文、无法教导儿童,致使子女教养有问题,进而不利于小孩的发展。依据 Schwartz(1998),对于多重种族小孩重要的是协助他们发展正面的自我概念。他们需要生活在有其所拥抱的族群的楷模与人们当中;需要了解多重种族的内涵为何,以获得文化连结的应对技能,包和处理种族主义和歧视的方式。详而言之,在多重种族小孩的生活中关键性因素为他们如何被自己、家人和社会大众所称呼。尤其对于受压迫者而言,如同许多多重种族的个体,标签是自我增能(self-empowerment)很重要的工具。Schwartz并指出,影响小孩认同发展的因素包括:个人的特质,如适应力与自尊;家庭的稳定性、态度和行为;小区和学校环境之支持、歧视或排斥,以及这些家庭与其邻里的共同性。上述的观点隐然托出,影响多重族群背景的小孩认同发展困难不是因为文化的差异,而是如同Poston(1990)指出,某些双种族的个体缺乏来自父母文化的支持,才应为他们的困境负责,而非父母文化间的差异。

  3.跨国婚姻移民教育的目的

  诚如前述,跨国婚姻移民所面临的不只是识字的问题,未能看到文化内蕴的价值而致产生的困扰或认知与情绪的冲突,更是左右他们适应良窳的关键。就此而言,识字教育的目的在于协助学习者了解他们所学习的,让他们的学习植基于日常生活的脉络,并反省他们个人的经验,且能看到社会行动,亦即「批判性识字」(critical literacy),而不仅是获得阅读和书写技能。依据Corely (2003)指出,批判性识字的重点在于了解「官方知识」(official knowledge)是如何建构的;知识从来不是中立的,它是社会机构中的有权力者所建构而成。批判的识字质疑现状,包含教育做为伟大的均等物(great equalizer)的迷思;它挑战不平等,并清楚地指出知识与权力的连结;它激励个人经验的批判性反思,并且呼吁社会分析和社会改变。Corely (2003)并归纳建议,成人教育者可就以下各点,教导学习者批判性反思:1)连结学习与学习者的生活经验;2)帮助学习者质疑理论与他们自己文化经验的关系;3)给予学习者声音和创造论坛,让学习者可以说他们的故事;4)帮助学习者认为知识是他们可以创造的东西,以及5)给予学习者工具以批判参考架构、观念、讯息和权力的型态,并发展批判的意识觉醒。换言之,这样的识字过程,如同Freire(1970)指出:

  识字过程认知的向度必须包括人及其世界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人转化世界所获致的成果与左右这些影响人们的成果的条件间辩证的资源。学习读写必须有机会让人们知道其所说的话真正意义。换言之,人们之行为隐含了反省及行动。光会说话不是真的行动,如果它不同时与自我表达及世界表达,创造及再创造,解碼及选择,并最后地参与社会的历史过程之权力(力量)相结合的话。……知的行动包含从行动到反省;及反省行动到一新行动的辩证的进展。识字的过程必须将说话与转化实存联结,并联结个人的角色于此转化之中 (pp. 212-213)。

  进而言之,成功的跨国婚姻移民者应能发展出跨文化能力(intercultural competency)。Taylor(1994)指出,其核心显现在情意、行为与认知的能力,诸如同理心、调适的动机、观点取替、行为的弹性,和以个人为中心的沟通(personal communication)。为了解跨文化能力的学习历程,Taylor(1994)采用无结构式、会话式的深度访谈十二位个案,发展出一个学习模式,包含一系列六个组成元素之经验、安置(人生)舞台(setting the stage)、文化的失衡(cultural disequilibrium)、非反思的调适(non-reflective orientation)、反思的调适(reflective orientation)、行为学习策略(behavioral learning strategies),以及跨文化认同的发展(evolving intercultural identity)。

  详而言之,在第一个阶段,个体在接触跨文化经验时带着先前生命中的批判性事件、个人目标、各种跨文化的训练,以及以前的跨文化经验,这些都影响到他们的学习,为他们安置了人生舞台并创造了学习准备度的脉络。其后,在第二个阶段,个体经历了文化的失衡阶段。文化的失衡是改变的触媒,并且其情绪的本质是驱使的力量,促使个体在接待社会具有跨文化能力。个案描述这经验是接待社会与其主要的文化的不一致,觉得无法控制,并挣扎于重新获得生活的平衡。这种失衡引发的是短暂或长时间的害怕、孤单与挫折,类似于文化震撼。此种失衡又受一些影响因素所强化或削弱,如受婚姻状态、性别与种族所增强;受先前经验的边缘性、良好的接待社会语言能力和接待文化的经验所削弱。

 在第三个阶段,为响应文化的失衡,参与者使用不同的认知调适:反思性与非反思性。非反思性调适涉及很少或没有质疑先前的价值与假设;个案很少意识到他们文化失衡、他们所选择的行为学习策略,以及发声在跨文化认同演化中实际的改变之间的连结。他们面对文化挑战的取向是掉入先前状态,倚赖先前的学习和思考的行动」(thoughtful action)而没有批判的反思。反思性调适代表的是深层的批判性思考成为跨文化的能力。此种调适对某些个人言,是将其压力情绪、环绕文化失衡的事件、学习策略的认同,以及改变成有能力的行动本身连结于矫正其生活的失衡。个体似乎质疑先前存在的意义架构,以将其在接待文化带回平衡状态。由于文化失衡所造成的紧张状态,刺激个体有意识地检视造成其压力的跨文化事件,将其价值和心理文化假设与接待文化相互对照。

  在第四个阶段,个体为平衡其文化失衡,会选择一些行为学习策略,包含三类特质:观察者、参与者与朋友。亦即,他们会搜集关于各该文化的讯息,这学习过程不仅是观察他人,也会倾听人们,阅读报纸等;会主动地参与于接待文化中,如购物、工作、穿着与社交等;会与接待文化发展长程的,有承诺的关系。这些友谊让个体有管道进入接待文化的默会之知(tacit knowledge)。这些接待文化的朋友是个体可以获得建言而不害怕受到责难、羞愧并得到支持与关怀的地方。最后,在第五阶段,跨文化能力包含改变的价值、较大的自信和观点的改变。最重要的是个体观点的改变,这种观点或世界观的转化显现在各种方面:对于他人观点较大的包容性、脉络的相对主义,及理解人类的共同性。

  此一学习模式清楚地说明,影响个体跨文化成功适应的因素、历程及其结果,超越前述就问题解决和生活适应角度,论述跨国婚姻移民教育问题,并呼应前述,批判的意识觉醒的识字教育观点。在实务上,可作为跨国婚姻移民教育目标设定的参考;在研究上,可作为研究成功适应者跨文化能力内涵与发展历程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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