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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理解军婚的特殊规定

2009-1-4 17:38:24   来源:   编辑:
 

   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  现役军人,指具有军籍的、正在军队包括武警部队服役的军人,已退伍的、转业军人和在军事单位工作的没有军籍的职工, 不包括在内;

   2 只有在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的,才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如果是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需要配偶同意;

  3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的,如果军人一方坚决不同意,一般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4 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指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法院判决离婚时,毋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并且应当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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