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
婚姻新闻
|
婚姻常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
法律文书
|
法律法规
|
案例精选
|
业务范围
最新法律咨询
·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
求助律师帮帮我,急需解答!!
·
离婚条件
·
离婚
·
离婚案件
·
婚姻
·
离婚
我要咨询
全部咨询
·
各种情形下的离婚起诉书的写法
·
结婚分户申请书
·
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
离婚怎样签离婚协议
·
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何需要请
·
无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本
·
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当前位置:婚姻家庭法律网 >
认定夫妻离婚感情破裂的基准?
2010-10-10 10:06:57 来源: 编辑:
一般情况,感情是否破裂,确实没有十分明确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和考虑,《婚姻法》对于感情破裂有一些列举的规定,给你参考:(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婚姻
法律网-河南最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平台!
热线咨询: 13592448333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 英特大厦15楼 电话:0371-68267613
张守军律师 QQ:517430518 邮箱:zsjlawyer20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