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河南最专业的婚姻律师咨询平台
首页 | 婚姻新闻 | 婚姻常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 法律文书 | 法律法规 | 案例精选 | 业务范围
最新法律咨询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求助律师帮帮我,急需解答!!
·离婚条件
·离婚
·离婚案件
·婚姻
·离婚
  我要咨询   全部咨询
·各种情形下的离婚起诉书的写法
·结婚分户申请书
·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离婚怎样签离婚协议
·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何需要请
·无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当前位置:婚姻家庭法律网 >  

错把准生证说成独生子女证

2010-6-8 14:54:02   来源:   编辑:
 

  “准生证明明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怎么我去办理时却屡遭拒绝,社区工作人员还告诉我应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近日,市民林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他告诉记者,为此他专门向计生部门咨询,计生部门也答复说准生证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我到底该听谁的?”面对两种解释,林先生犯了难。

  据林先生讲,他是市区凤翔北区居民。他的女儿出嫁后,户口并没有迁走。最近,他陪怀孕的女儿去社区办理准生证,对方告知他“准生证应随男方户口办理。”随后,他的女儿和女婿去女婿户口所在的社区办理准生证,社区工作人员又告诉他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最后,林先生只好向计生部门咨询,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答复他:准生证确实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这下,李先生犯了糊涂:“三家单位,两个说法,我该怎么办?”无奈之下他向本报热线求助。

  近日,记者来到凤翔社区,一说明来意,该社区一负责人便说“我知道你说的这件事。”原来,林先生前几天陪同女儿过来办理准生证时,错将准生证说成了独生子女证,“刚好接待他的工作人员也是个新手,没有从他提供的材料上看出其实是想办准生证,结果就造成了误会,不过最近他又来了一次,说明白后我们已经给他办理了。”

  另外,该负责人还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独生子女证应前往家庭实际住址所在社区办理,而不是男方户口所在地。可能是林先生的女婿户口所在社区和住址所在社区是一致的,所以理解成“独生子女证应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婚姻
法律网-河南最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平台! 热线咨询: 13592448333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 英特大厦15楼 电话:0371-68267613
张守军律师 QQ:517430518 邮箱:zsjlawyer2000@126.com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