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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网发帖辱骂前妻被判罚金1万元

2010-9-2 10:22:31   来源:   编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穗法宣)夫妻俩闹离婚期间,老公竟然上网发帖,公然谩骂老婆是“鸡”,还公布了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电话。许女士以名誉侵权将前夫董某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发帖男赔偿前妻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赔礼道歉。

  夫妻闹离婚网上掐架

  2009年5月30日,许女士正式向丈夫董某提出离婚,本想和平解决,没想到董某却做出让其无法接受的行为。同年7月26日,许女士发现董某通过“梦幻西游”网络游戏,发放捏造事实的信息,将她的真实姓名、家庭真实电话号码、家庭地址公布,并称其是“鸡豆”,还在帖子中写道“想叫鸡来吧,包便宜”之类的文字。警方接报后对董某行政拘留5天。

  随后,许女士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将前夫告上法庭。许女士要求法院判令董某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网上聊天记录成力证

  该案在白云区法院一审开庭时,由于董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发出公告及传票,限其于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前来法院应诉,但是直到公告期及答辩期届满,董某仍未到庭应诉,遂依法缺席审理。许女士为证明董某侮辱、诽谤损害其名誉权,当庭提供了“[i……y](董某)在梦幻西游网游中发布的帖子”,“i……y与双N……Y(许女士)的网上聊天记录”。

  法院判决董某停止名誉侵害,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其中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查许可;同时判令董某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承担全案受理费1300元。

  董某不服判决上诉,称从未通过互联网捏造事实,辱骂、丑化对方。董某称,他与许女士发生争吵时两人尚未离婚。法院以夫妻之间的正常争吵判决他向妻子承担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脱离社会实际。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足以认定其通过网络游戏发布不当言论,而从董某发布言论内容来看,其所使用的言语明显带有侮辱和贬低许女士人格的含义,且写有真实姓名。虽然双方当时尚未离婚,但是董某却在网络上多次称自己的妻子为“鸡”,这绝非夫妻正常争吵所能使用的言语;董某的行为对许女士造成的伤害严重,遂驳回董某各项上诉,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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