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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生活困难 可让另一方帮助

2010-9-17 10:18:07   来源:   编辑:
 

  

  我每月虽有固定收入1300元,医疗费也能够报销80%,但因病需要手术治疗,生活还是比较困难。请问离婚时我能让丈夫给我一些困难帮助金吗?

    我双目失明,腿部还患有恶性肿瘤。我与丈夫结婚多年,最近两年我们感情失和。我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他也同意。

  梁志红法官:《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你双目失明,并且腿部患有恶性肿瘤需要治疗,所以你丈夫应给付你一定的帮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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