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河南最专业的婚姻律师咨询平台
首页 | 婚姻新闻 | 婚姻常识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财产继承 | 法律文书 | 法律法规 | 案例精选 | 业务范围
最新法律咨询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求助律师帮帮我,急需解答!!
·离婚条件
·离婚
·离婚案件
·婚姻
·离婚
  我要咨询   全部咨询
·各种情形下的离婚起诉书的写法
·结婚分户申请书
·涉外婚姻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离婚协议书范本最新版
·离婚怎样签离婚协议
·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何需要请
·无财产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法律规定
 
  当前位置:婚姻家庭法律网 >  

办理补领婚姻证件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2010-9-30 14:03:33   来源:   编辑:
 
一、办理补领婚姻证件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或一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二、办理补领登记的程序

1、婚姻当事人应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3、请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

4、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

5、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声明书审查后,符合补领婚姻证件的,予以登记,补发婚姻证件。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婚姻
法律网-河南最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平台! 热线咨询: 13592448333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33号 英特大厦15楼 电话:0371-68267613
张守军律师 QQ:517430518 邮箱:zsjlawyer2000@126.com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