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至27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贺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贺某在2007年7月持枪故意伤害他人,在2009年下半年被取保候审后,开始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以及有前科劣迹的违法犯罪人员充当其小弟,逐步发展成为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对外号称“贺氏集团”。自2009年6月以来至2012年2月,该团伙共实施组织犯罪6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2起、非法拘禁4起、寻衅滋事9起、开设赌场19起、非法持有枪支1起、敲诈勒索1起、贩卖毒品12起、容留他人吸毒10余起,造成6人轻伤、3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衡南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案审理,积极争取市中院及其他法院、公安、武警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严密部署,确保庭审准备充分、庭审秩序井然、部门职责明晰、司法保障有力。分管副院长王秀会担任审判长,带头示范开展规范化庭审活动,并将该案作为庭审评查的示范案例,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评议。 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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