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翟渊涛 2007年11月,某发电公司开工建设一条铁路专用线,工程经过几次转包,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铁路专用线建设的土方、道碴等施工项目。之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工程的人工和机械项目分包给顺河回族区厂尚村农民徐欣欣、徐洪伟,两人先后组织当地52 名民工经过近3个月的辛勤劳动,于2008年2月30日如期完工。经结算建筑工程公司共欠两人工费101万元。但是,因公司亏损却无力支付。为此,拿不到工资的52名农民工曾围堵建筑工程公司和施工项目的发包单位某发电公司,且事态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苗头。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早日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农业生产,主审法官、全国办案标兵、该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华报病主持案件审理。在查清事实后,考虑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支付能力,将该铁路建设项目的发包、转包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召集到一起进行协调,确定各方首先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资金链上“松绑”,协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农民工工资。 2011年3月7日,经过调解和协商,参与这条铁路建设的4家单位达成协议: 3月15日前,由工程的首家转包方支付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万元,由工程的发包方提前支付另一待建项目工程款40万元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上述款项后3日内支付给徐欣欣和徐洪伟101万元,其他相关单位予以协助。至此,一起拖欠3年的农民工工资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编辑:苏芳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