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徐永忠)张老汉和老伴生有两个儿子,但由于孩子之间的赡养纠纷,老两口只能暂居在大儿子家里。3月18日,夏邑县法院的法官在二儿子家中,张老汉夫妇与二儿子终于达成赡养协议。 张老汉和老伴此前因为赡养问题已经经过所在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但是一直协商不成,二儿子夫妇认为父母偏向大儿子家,因此常年不愿意赡养老人。随着两位老人年岁渐高,有病时更是生活不能自理,加上大儿子家庭经济困难,张老汉夫妇只得向法院起诉二儿子,要求二儿子夫妇承担赡养费并提供居所居住。 在法官的主持下,张老汉夫妇与二儿子夫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父母每年在二儿子家居住半年,其间由二儿子负责日常照料、生活起居,并提供每月医药费及零花钱200元。据悉,从法院回去的当天,二儿子夫妇就把张老汉夫妇接回了家里。 责任编辑: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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