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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千万富婆母女家中遭勒死 凶手被判死刑

时间:2011-07-23 10:4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去年8月27日,常州市武进区新城南都小区42岁的温州籍千万富婆与3岁幼女大白天惨死在常州家中此案昨日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凶手王国卫被判死刑。

  进小区找熟人要钱

  与被害者偶遇起争执

  去年8月27日晚上8点半,武进区110接到报警,新城南都小区内发生凶杀案,一对母女被杀害在自己家中。经调查发现,死者滕女士,今年42岁,是浙江温州人,曾在银行工作的她与丈夫多年前便来到武进,做起了生意,靠着自己的拼搏,过上了富裕的生活。案发当晚7点左右,滕女士的丈夫回家时发现有一把断钥匙插在门锁上,房门根本无法打开,于是找来物业、保安和开锁锁匠,打开门后发现妻子和刚刚3岁的女儿倒在血泊中……

  案件发生后,武进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对各类线索的排摸,9月1日在凶手王国卫的家中将其抓获。

  王国卫,1976年出生,是武进区牛塘镇高家村人,有前科,在1995年的时候犯流氓罪被判刑一年3个月,近2年内都没有固定工作,经常参与赌博活动,2008年前在新城南都活动频繁。

  根据供述,事发当日,王国卫去案发的小区并不是去找死者滕女士的。早在2008年,王国卫在新城南都的某房子里面赌钱遭到治安处罚,罚了2000块钱,他一直想找当时赌钱所在地的房主老太去要回罚款,但是一直都没有碰面。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新城南都里面看到老太婆出现,就想去找到这个人,把当初的罚款要回来。2010年8月27日上午,王国卫准备了一把尖刀放在身上,又在小区门口捡了一根布条,去找那个老太婆要钱。

  不料,老太婆没看到,却碰到了正打算回家的滕女士。两个人在楼梯口不小心起了争执,滕女士就向王国卫索赔1000元,但是王国卫拿不出这么多现金,身上一共只有300多元,经过一番交涉,王国卫就把手机留给了滕女士,并且要了滕女士的住址,说下午去她家再商量。和滕女士分开后,王国卫又继续带着刀在小区里转悠,他上上下下跑了好几栋楼,一户户敲门询问,也没找到那个房东老太婆。就这样到了下午2点,他敲开了滕女士家的门。

  进门后顿生杀人劫财歹念

  嫌小孩太吵再杀一人

  当日下午2点,王国卫在进入滕女士家中后,发现只有滕女士和年仅3岁的孩子在家时,顿生杀人劫财歹念。滕女士家中没有现金,王国卫只抢到了300元现金,于是拔出自制尖刀,威逼滕女士交出了银行卡和取款密码,在知道了取款密码后,王国卫拿出那根在小区门口捡到的布条,残忍地将滕女士勒死了。据王国卫供述,当时很紧张,小孩一直在旁边哭,刚开始先想打晕小孩的,但是打了一下,小孩非但没有晕,反而哭得越发大声了,就想“已经杀了一个了,再杀一个也就无所谓了。”于是拿着布条在小孩脖子上绕了几道,那小孩没几分钟也就不动了。这时,又听到滕女士的喉咙里好像发出声音,于是又拿出之前带着的尖刀,用刀狠狠扎进滕女士的脖子,左右各扎了一刀。之后又在小孩的脖子上补了一刀。将母女二人杀害后,王国卫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还在死者家中翻箱倒柜寻找了一番,但是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他清理了一下现场,就离开了。为了延迟案发时间和逃离现场,王国卫还把钥匙插在门锁内并折断,拖延时间。

  逃离案发现场后,王国卫先是回了趟家,把刀藏在家中三人沙发的缝隙里。然后先是去当地的一家服装市场买了件条纹T恤穿在了身上,换下来的衣服就随手塞在摩托车后备箱中。为了怕人认出来,王国卫戴着头盔去银行取款,他用滕女士的两张银行卡在不同的网点分多次取了一共4.8万元,其中1.5万元送去给了丈母娘家,其他的钱去还了赌债,还剩余1万多元,王国卫都存入了自己的银行账户。把钱全部取出来后,王国卫把抢来的两张银行卡用剪刀剪碎了扔进了家中的垃圾桶。9月1日,王国卫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凶手王某被判死刑

  附带赔偿9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国卫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被告人王国卫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予惩处。被告人王国卫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昨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国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国卫赔偿被害者家属总计96万元。(卢凝一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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