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法院新闻案件执行 案件快报 走进法庭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院 > 案件执行 >

山东“民告官”案将异地审理

时间:2013-04-05 10:39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法制网济南3月27日电 记者余东明 孟伟阳 为避开各种地方干扰、确保司法公正,山东将试点行政案件审判异地审理。一个县的“民告官”案件,将会到其他县进行审理。

  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山东省将选择1至两个中级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试点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两至3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管辖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不宜审理的本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可以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

  据了解,目前行政案件审判,一审一般都是由本地法院管辖,往往出现地方干扰,影响司法公正,对当事人权利保护不足。同时,这种管辖模式还导致本地法院不敢收案,进而影响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据介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可以集中优势司法资源审理好行政案件,确保审判质量;同时,由于行政案件异地审理,也可以避开各种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