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现在,农民工受到工伤之后,需要几年的长跑式工伤认定程序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孙某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工 受到伤害是不幸的,但是他最终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也是幸运的。2012年2月,中原区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一件历时三年、经过诉讼、调解、仲裁等多项程序的工伤认定案件,几方当事人终于都达到了自己满意的结果。 “如果这次诉讼再输了的话,我就去信访,我就死在信访大厅门口!”孙某的妻子十分激动的说。她已经不止一次这么说了,在庭审过程中只要原告一有什么辩解她就反复的诉说这句话,庭审多次被打断。原来,孙某是一家公司的上料工,在2009年4月的一天夜里,孙某正在上料,突然被一500公斤、200多度高温的带钢砸伤,而负责人只是把他送到了附近的卫生院治疗,在厂里没人管的情况下回家治疗40天不见好转。“我又给厂里反映,他们又把我安排的卫生院住院,二天后仍然不见好转”孙某在说到这些情况的时候脸上明显表现现出不满和怨恨之色。他最后被诊断为中度烧伤、瘢痕增生等症状。孙某的家里本来就贫穷,治疗费公司也不管,他本人又不能再干活了,这一家的日子过的十分困难。 由于看病的花费比较大,家庭困难的孙某实在支撑不起,在向公司多次讨要工伤费用无门的情况下申请了工伤认定,经历了多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手段,三年来一次次的起诉、上诉等程序不仅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没有得到实际的效果,而且由于没有相应的后续治疗,孙某的后遗症一直在加重。办案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方面体恤劳动者的生活艰辛,另一方面又考虑到用人单位属于小型民营企业,目前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如果硬判的话势必造成新一轮的上诉、信访,并不能达到各方满意的效果。 在本次诉讼之前,双方也进行过调解,但是最后总是越闹越僵。看到目前的状况,法官深深觉得案件的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最重要的还是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达成一致意见。在多次深入了解之后,法官把三方都请到了一起,共同商讨怎么办,孙某比较激动,认为自己受了多年的委屈,必须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赔偿,而用人单位也一直坚持自己的底线不动摇,最终双方因为五千块钱不欢而散,这次调解又失败了。法官看到这样的结果不禁觉得有些气馁,但是觉得因为五千块钱,再继续这样下去对双方也没有好处。于是,法官不断的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对用人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用人单位也表示,三年的诉讼他们也颇感疲乏,也并不是不愿意给孙某赔偿,只是双方总在最后一步闹僵,他也十分为难。看到用人单位有可以商量的余地,法官又去做孙某的工作“与其这样耗时耗力的打官司,耗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还不如把钱拿到手里来的划算”,法官设身处地的为孙某考虑,孙某也觉得法官说的在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以和解的方式收场。这场历时三年的纠纷,在经历了多种行政程序下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果。 看着当事人满意离去,审判法官长出一口气,案结事了虽然是法官追求的目标,但双方能实实在在解决矛盾才是他最愿意看到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