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深入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以及更好的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召开2012年度红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对该院2012年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对部分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同时还给2012年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上,该院院长介绍了红桥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工作的成绩以及今后的目标要求,代表党组对人民陪审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着重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人民陪审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搞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从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养及业务素质上着手,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召集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学习;二是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参与度,要求普通程序案件全部都应当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三是要求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工作当中,不但要认真履行人民陪审的职责,而且还要起到监督法院以及监督法官的作用。 红桥区区人大副主任徐永有对人民陪审员如何更好的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钻研法律、法规,同时要用自身的专长弥补法官的不足,要与法官一起公正高效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三是要发挥好人民群众与法院、法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要认真遵守五个严禁,要用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五是要妥善处理好专职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做到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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